第1部分(1 / 4)

小說:馴獸師 作者:打倒一切

洪荒初開,

萬獸千禽得以分食“他”的肉身,紛紛進化為“他”的形態——手腳分工,直立行走。

此種形態,稱之為人。

———《萬獸錄之:人的起源》

第一章

傲嬌貓救嫂嫂↖(^w^)↗

凌晨的街道,沒有了白天的喧鬧,寥寥幾人,也是行色匆匆。

只有一個單薄的身影,緩緩的從一個路燈口,走向另一個路燈口。

赤著一隻腳,穿著一隻破拖鞋,垂著肩膀,披著幾乎不能遮體的爛衣服,木木在深秋的凌晨,拖著微微發抖的身體,漫無目的在一個又一個的路口遊走。

當木木被自己的姨媽從房子裡趕出來的時候,十七歲的木木還在操心著晚飯應該給姨媽一家做點什麼吃的,畢竟已經是深秋了,木木想著是不是該煲點兒湯給姨媽一家喝,或者晚飯再添一個葷菜。

【木木,不是姨媽要趕你走,可你也知道,姨媽家就這麼兩間房子,你哥哥這要討媳婦回來,實在是沒有地方給你住了……】

【你看你也不小了,在我們以前啊,這十七歲都該當孩子他爸了,你也該自己出去獨立獨立,自己養活自己,才是個小男子漢嘛,不能總是靠著我們一家子活啊!我只是你姨媽,又不是你媽,不該被你拖累一輩子啊!】

【哎,你這孩子就是這樣,給你說個半天,你也吱不出一個字!早就跟姐姐說你腦袋有問題,她就是不信,早點兒治治,指不定現在還能有點兒指望……】

……

姨媽嘮嘮叨叨的一邊將木木身上的圍腰取了下來,一邊拉著還一片茫然的木木往大門口走去。

等到自己被徹底關在大門外面的時候,木木才隱隱的感覺到,原來他的姨媽是將他趕出了家門。

摸摸差點兒被突然快速關上的大門砸個正著的小鼻子,呆呆的木木沒有哭也沒有鬧,只是凝視了片刻緊閉的大門後,便慢慢轉身離開,開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

直到走丟了一隻拖鞋,木木才喃喃自語道:“房子不是我媽媽留給我的嗎……”

當然,木木的這句話,只有他自己聽見而已。

木木自己都記不起是什麼時候將自己媽媽留給自己的房子過戶給了姨媽一家的。

好像是他十六歲生日的時候,姑父誇他做的魚香肉好吃,姨媽誇他長得白淨,自從媽媽過世之後再也沒有被誇獎過的木木,就在過戶協議上籤了字,雖然姨媽一家之前從未拿正眼看過他,雖然姨媽一家之前一直都只能算是寄住在他家。

木木記不清楚自己的媽媽是什麼時候離開自己的,只恍惚記得自己某天放學回家後就沒有再看見過媽媽,而在此之前,每一天放學回家,媽媽都會微笑的接過他的小書包,並溫柔的摸摸他的小腦袋。

木木也記不清楚自己的姨媽一家是什麼時候開始和自己住一起的,好像是他媽媽過世後的一天?兩天?或者一個月……

有時候木木很痛很自己的腦袋,越是想要記住的日子、時間就越是記不住,所以木木甚至忘記了他媽媽的忌日。越是想要和人溝通,就越是說不出一個字,越是沉默。

但,木木不是智障或者自閉症患者。

至少木木的媽媽是這麼對他說的,而且不止一遍,因為木木記得很清楚。

木木的媽媽在世的日子裡,每當木木考試不及格或者被同學欺負被老師歧視的時候,她總會摸著木木的小腦袋,溫柔的鼓勵木木說【木木其實是一個個聰明善良的好孩子,只是他們不理解你而已,木木要學會勇敢的表達出自己的想法喲!】

所以,木木堅信自己不是弱智,也不是智障,更不是自閉,只是稍微比別人學得慢一點,記性差一點,反應慢一點,膽子小了一點兒,僅此而已。

十七歲的普通孩子,也許沒有學歷,沒有經驗,但要找一個下苦力老實巴交的工作養活自己應該也不難。

但像木木這樣,瘦小得就像一個十三四歲小男孩兒,手無縛雞之力,還無法與人正常溝通,被趕出家之後,等待他的,只有流浪,還有死亡。

木木不記得自己到底流浪了多少天,也記不得在這不長不短,還沒有換季的天數里,自己被輾轉多少個救助站,又從多少個救助站中逃了出來,木木只是覺得越來越冷,也越來越沒有力氣。

每當木木走得實在沒有力氣,想要躺下的時候,總是會想,自己是不是還會再有睜開眼睛的力氣,還能不能看見明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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