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上法庭。
畢竟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正常人’都不會去做。
一般來說。只要把相關的負面報道刪除也就是了。再繼續追究那可就有些得理不饒人。
當然,這只是那些媒體的想法,他們自然不瞭解尹修的意圖。
另外就是那些媒體大部分都迫於仙姿的強硬姿態不得不刪除了那些不實的負面訊息,但他們心裡未嘗會痛快。
所以想讓他們公開發表宣告道歉,顯然是很難的。
只不過,當第二天,也就是仙姿官博的宣告二十四小時之後,仙姿所委託的律所就開始根據之前所整理收集的資料一家家媒體去檢視。
除了少數幾家依照仙姿的要求在自家網頁上進行了公開道歉之外。餘下的絕大多數都僅僅只是刪除了相關負面新聞,卻沒有進行公開道歉。
更有甚者。還有好幾家甚至壓根就沒有理會仙姿的宣告,那些負面新聞依舊還在……
已經得道了尹修的示意和授權,律所立即就展開行動,直接向一家家沒有按照仙姿要求去辦的媒體發去了律師函。
尹修已經給了律所明確的指示,不用在意花費多少時間、精力和金錢,只要有任何一家轉載的媒體沒有按照仙姿的宣告進行公開道歉,以及最初發布負面新聞的幾家媒體沒有進行賠償的,就全部一個不落的直接起訴。
至於這件事最終會鬧成什麼樣,是否會掀起什麼風波之類的,尹修不在乎。仙姿也同樣不在乎。
甚至,這次事情也未必就一定對仙姿沒有益處。
這年頭無論是人也好,還是一款產品也罷,重要的是火不火,出不出名,而不是怎麼火,怎麼出名的。
仙姿上一次與曼詩日化的官司讓仙姿的知名度在國內得到了極大的提升。但也還達不到與那些真正著名的品牌相媲美,路人皆知的地步。
這一次的風波或許能夠幫助仙姿達到這一點也不一定。
只要仙姿的知名度是切實的提升了上去,那麼就沒什麼必要去過於在意是透過怎樣的渠道和方式提升上去的。
何況,靠著大規模打官司提升自身的知名度怎麼說也算不上‘黑’點,可不是要比那些靠著‘自黑’,甚至是故意用一些惡俗低劣,譁眾取寵手段爆紅的人或產品強得多?
以仙姿產品的顯著效果,只要知名度上去了,就算只有極少一部分的消費者抱著好奇的心態試著買一瓶回去試用,在感受到了仙姿產品的強大功效後也必然會成為仙姿的忠實客戶,甚至會自發的‘安利’身邊的其他人使用仙姿的產品……
這一點是很難因其他因素而改變的。
誰讓市場上可沒有第二個品牌的產品能夠與仙姿的養顏丸和祛疤液功效媲美。根本就沒有任何真正意義上的‘競爭者’。
仙姿所需要做的其實就是不斷地把產品鋪開,將市場給圈進自己的後花園罷了。
所以。仙姿的做法固然會得罪很多媒體,也是註定得不償失的官司。甚至會為此付出巨大的訴訟投入。
但是,往好的一方面去想。只要稍加引導運作,未必不能從中間接獲益。
至少,打廣告的話可不也得投入廣告費嗎?
而且,媒體的節操……媒體有節操嗎?
就算仙姿如今再如何跟那些媒體交惡,只要仙姿有‘新聞’,能夠提供關注,提升流量。帶來效益,那麼媒體絕對不會因為與仙姿交惡就不報道關於仙姿的新聞和訊息。
就算是他們一邊正在跟仙姿打官司,只要仙姿的‘新聞’有價值。那麼他們也肯定會毫不猶豫的進行報道登載……
媒體固然稱得上是‘無冕之王’,但同時也是最沒有節操和下限的一個群體。
仙姿與其交惡或許會在某些時候被這些媒體或明或暗的黑一把,穿穿小鞋,對公司的整體形象會有所影響。但如果不在乎這些的話。那些媒體也拿仙姿沒轍。
仙姿同時給數十家大大小小的各種媒體發律師函的事情很快就引起了軒然大。波,至少在那些整個媒體圈中是轟動之極的。
似乎還從未有人如此大手筆的給這麼多家媒體發出律師函!
那些媒體也沒想到仙姿竟然還真敢這麼做,一片譁然之餘也感到驚怒交加。
一項自詡‘無冕之王’的媒體們何嘗有過如此境況?大大小小几十家媒體同時被一家公司發了律師函……它這是真的要跟這麼多媒體做對結怨嗎?
難道它就一點都不顧忌同時得罪了絕大部分媒體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