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部分(2 / 4)

旅以後,大約這樣的日子又過了大半年。【。13800100。文字首發138看書網】

在這大半年裡,林未晚一直跟著段瑾辰上下奔波。

在臨安城的時候,就跟著他一起,時不時地去商鋪裡檢查檢查店員小廝的銷售情況,如果遇到他偷懶的時候,或者狀態不好的時候,也不是一味的責罵,而是關心關心他的生活,問他最近是不是有什麼煩心的事,若是有什麼煩心的事,就告訴段少爺,讓少爺來幫助他們,以保證他們家裡一切和睦,這樣就能讓他更加安心的為段府的店鋪效力。

當然,作為一個領導,這樣幫助手下的人,其實在某人程度上,還能激起底下的人對自己的忠心度,以及他的賣命度。

這就是所謂的以人御人。

當然,若是遇到一個真心偷懶,又不願意悔改的人,那麼段府就要考慮與他解除勞動契約了。段府不是慈善機構,不會用白花花的銀子,以及白花花的米飯養一個不做事的閒人。你若達不到我的要求,我會提前與你接觸契約。至於接觸契約以後,你能不能活下去,或者能不能找到第二位東家,這就要看你的本事。

總之,要想一直呆在段府,那就要一直達到段府對員工的要求。

在這個世界,對於勞動者,其實是非常不公平的。勞動者一旦與商貿人員簽訂了務工契約,短則三年,長則一輩子,其勞動者是沒有權利提前解除契約的,除非等到契約期滿。

但是對於商貿人員,也就是所謂的老闆,他卻有權利提前解除這個契約,因此,在這個年代,很多人都是極為害怕得罪自己的老闆。

但是也有一些不怕的,和屢教不改的,這樣的人,當然留不得。

偶爾的時候,林未晚也會跟著段瑾辰一起去全國各大城市。至於各大城市的巡邏,大多數交由段府的一些親信,比如成佑,以及明傑,還有元修等人的巡邏。

而店鋪的管理,也由當地的負責人負責。

偶爾出了些事情,成佑等人就會親自過去。

如果是一些非常棘手的事情,那麼段瑾辰就會親自去處理。這時候,林未晚總是會跟著去的。

當然,他們幾兄弟也是有分工的,有時候並不是看事情的棘手,而是看誰更加方便去處理,或者更適合誰去處理,然後就會由誰去處理。

段瑾辰有意培養林未晚;更或者說,有意教她;甚至更可以說,他有意與她一起單獨行動,因此,這一年裡,段瑾辰到是主動了很多,大多數都帶著林未晚在外面遊走。

當然,在這裡,也不得不重新提及一個重要的人物——元修。

在這段時間裡,林未晚沒想到的是,從去年織錦與元修私奔回來到現在,剛好過去一年整,在這一年中,這元修竟然已經拿下臨安城裡的五家店鋪。

他從事的竟然是美食行業,但是他卻一直沒有自己參與去做管理,他只是做一個統籌管理,每一個店鋪都是由他請來的人做掌櫃,給他管理,給他彙報。

這其中,有一家大型的酒店,四家美食店鋪。

而這每一家店鋪,都是經營天南地北的美食,外來特產。

這對於臨安城來說,確實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的賣點,這也是臨安城首先開啟的這類店鋪。

銷售這類店鋪,需要常年累月在外地行走,見過許多世面,與許多商販打過交道,結實了天下的朋友,以及最重要一點,吃過各個地方有名的小吃。

只有擁有這樣的經驗,開起這樣的店鋪,才會有資源吧。

林未晚是佩服元修的,元修她見過好幾回,他也挺忙的,人也很冷漠,性格看起來對誰都是淡淡,但是對她卻極好與親近,大概是因為織錦的關係,以及上一次她幫了他,讓他得到自己心愛的人的關係。

至於元修為何會開起這樣的店鋪,其主要原因還是因為織錦。

很多年前,從很小的時候,織錦就很喜歡吃零食,為了給這個大小姐買全國各地的零食,每次元修與段瑾辰,還有成佑,明傑等人外出走商的時候,這個挑選織錦喜歡吃的零食的重任就肩負在元修的身上。

一開始,這木訥、冷漠的元修,只是傻傻地給大小姐買零食,每次將這東西規規矩矩的交給大小姐以後,就那麼冷冷淡淡地走開,從來不知道,那時候,他已經成為某個小姑娘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那時候,織錦總是覺得,元修是全世界最好的哥哥,比自己的親哥哥都要好。每去一個地方,都會給自己帶好吃的東西,他是真心對自己好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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