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2 / 4)

小說:賽金花本事 作者:片片

德西元帥如何如何,說成活現逼真,因此,瓦德西元帥回國後發表《剿拳日記》以反證之。妄人又構《孽海花》一書,蜚語傷人,以訛傳訛,實不值識者一笑。瓦帥既止西德,各公使遂與李文忠開始議和條件。

回憶賽金花發配原籍(1)

程夢餘述程耀芳記一九○三年一天下午三、四點鐘,我和餘履莊(餘祗繩之父)在程家門樓下首的四聚京貨店內閒談(即新建郵電大樓後,此屋舊址已成馬路),有當馬快的本家程興,也到店裡來,談起由上海遞解回黟一名妓,住在南街王吉祥飯店,他說不出她的名字。履莊當下就表示要去看看,我也同意,三人結伴前往。

當我們到達該店時,有個刑房書吏周某(我不知他叫什麼名字,跟著大家喊他老六)正在那裡抽大煙,要敲那個妓女的竹槓。

程興暗地裡向她介紹了我的身份,她熱情地接待我們。程興和周老六都向她吹噓我,說她的事情,如果我肯幫助,就一定都會順利的。因為按照當時法令規定,犯人解回原籍後,必須有原籍衙門的迴文,才能恢復人身自由。而衙門裡就藉此敲竹槓,要她給他們四百銀元,才肯發回文。我從由上海解她來的原解差那裡,要了來文看,才知道,這女犯就是名傳中外的賽金花(即傅彩雲,由於她喜歡穿男裝,她的下人都稱她為賽二爺)。文書上寫明她的案由是:“虐待婢女。”賽住在上海英租界,事情也發生在租界上。依照慣例,清庭官吏是不能在租界上捕人的,賽是去南市丹桂戲園觀劇時被捕的。我詢問她原籍黟縣哪一都,她說她出生在二都上軸(現陽光公社所在地)鄭村,她原姓鄭,傅是從鴇母的姓,她還有一個姓曹的男朋友,跟她回來。曹某在上海某洋行裡工作,從上海一直伴送她來黟縣。

我因她的案情不重,加以程興和周老六的慫恿,便慨然承諾,為之緩頰。後來經過我向縣衙門說情,縣裡也按照慣例開了庭,當即給了迴文,只花去二十餘元。連給上海原解差的,一起只花了三十多元。

當晚,她要我們在她那裡吃晚飯,由程興到集賢館去叫了一桌菜,大家喧鬧了一陣。履莊他們抽大煙,我不抽,由於人多,未曾細談。在以後的會晤中,她和我談了庚子年的情況:八國聯軍入京時,她住在北京韓家潭,當時,聯軍軍人到處橫行。有一天,幾個德國兵闖入她的住處,她先用英語與之交談,他們不懂。當她得知他們是德國兵之後,她就用德語向他們說她與瓦德西相識,德國兵才不敢放肆。他們回去以後,報告了瓦德西,瓦就派馬車來接她進宮。她一見到瓦,就提出兩項要求:一是要保護文物,不能重演圓明園的悲劇;二是保護善良,由瓦德西規定一項標誌,發給善良的居民,只要門上貼有那種標誌,聯軍軍人就不得入內騷擾。瓦德西聽從了她的意見。當時,滿洲貴族子弟,紛紛投向她的門下,拜她作乾孃,李鴻章亦曾令其子李經才與她聯絡,要她在瓦德西跟前斡旋。所說即使有點誇張,但京華文物之未成灰燼,居民少受戮辱,多少是與她的活動有關的。

在談話中,她還表示她不再營神女生涯,準備從良。我當然表示讚賞,而履莊則有意娶她為妾。她要我替她出出主意,我說:“‘曾經滄海難為水。’象你這樣見過大世面的女子,選遍全黟縣的男子,也選不出你的丈夫。”她便謝絕履莊。其時履莊已四十多歲了。

賽金花在王吉祥飯店住了一段時間(大致是半個多月),雖然有朋友出入,但舊業是不能做的,而開支卻又有所增加,頗有難與為繼之感。後來仍是由我給她向縣裡疏通,放她走了。她就又回了上海。

一九一三年,我被袁政府通緝,由北京出逃上海,在輪船上聽一位姓胡的談起賽在上海,仍操舊業。原來,賽回上海不久,便與曹某結婚,並花了二千多兩銀子給曹某捐了個同知,曹被分派在徐州一帶鐵路上任提調。賽還用曹的名義,置了些地產。誰知不久,曹某病死,曹妻因財產均在曹的名下,據此將賽趕走。她走投無路,只有重操舊業。在舊社會里,一個妓女,要想做正經婦人也不可能,實在是夠慘的了。船到上海後,我在一次宴會上要胡君寫賽的局票。這時,我已養了仁丹式的鬍子,不是十年前的樣子了。誰知她來後,一眼就看出,當即問我:“您不是黟縣的×××少爺嗎?”

我說:“正是。”她當向在座的人介紹:“這位是我的患難之交。”接著,就把她黟縣的那段經過作了敘述。我則問她為什麼仍操舊業,她又把她回滬以後的情形作了介紹,與我在船上聽到的基本相同。

彼此不勝欷!從此她經常送菜、送食物給我。有一次我病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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