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擎嗯了一聲說道:“玉熙,阿浩看起來憔悴蒼老了很多。玉熙,我不放心阿浩。”啟浩一直都是他的驕傲,而啟浩也沒辜負他寄予的厚望。東胡人被他打得沒有還手之力,國家在他的治理之下越來越強盛,百姓也安居樂業。
玉熙說道:“過兩日,我們搬回皇宮。”啟浩遭受打擊以致身體都差了很多,她又豈能不心疼。
雲擎驚喜不已:“好。”雖然他習慣了百花苑的生活,但跟兒子比起來,自然兒子更重要了。
鴻琅以前也跟著珀哥兒出來玩過,不過他不是作為同伴,而是打扮成跟班的模樣出來。這樣,才不會引人注意。這次,鴻琅也似穿著華服出去的。
兩人出門後,珀哥兒問道:“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立儲事件,你知道嗎?”
鴻琅沒接這話,而是問道:“五哥,這次我們去哪裡玩?”
珀哥兒經常被啟佑帶出來玩,自然也知道哪裡好玩。所以,鴻琅雖然不經常出門,但有珀哥兒在,好玩的地方也都去過了。
珀哥兒笑眯眯地說道:“特別好玩的倒沒尋到,但我尋到了一家特別好吃的館子。等會,我們就去那館子吃。”
鴻琅其實並不重口腹之慾,再者因為跟著雲擎跟玉熙長大,他吃得也很清淡。不過,他也不會掃了珀哥兒的興致:“什麼館子?”
珀哥兒壓低聲音說道:“羊肉館子。那老闆做的羊肉,乃是一絕,御廚都比不了。我頭次跟著爺爺去,差點將舌頭都吞下去了。”還是他爺爺說的對,高手在民間。
鴻琅抬頭看了高高掛在空中的大太陽:“五哥,這麼熱的天吃羊肉不合適吧?”九月初旬的天,雖然不熱,但也不是吃羊肉的好季節。
珀哥兒樂呵呵地說道:“就得這麼熱的天吃羊肉湯,才夠味。”
兩人在北街逛了一圈,然後珀哥兒帶著鴻琅到了一條巷子裡。
這條巷子,狹窄又偏僻。走了小半刻鐘,珀哥兒指著一家破舊又骯髒的小店鋪說道:“到了。”
鴻琅沒有像珸哥兒那樣有潔癖,可看著連門口掛著的店牌都油膩膩不知道多少年沒清洗過,他就不想進去。這飯館是吃飯的東西,東西再好吃可不乾不淨的他瞧著就沒胃口了。
珀哥兒拖著鴻琅進去,小聲說道:“等你吃了他們的羊肉,肯定還會再想來吃。”他頭次來,也嫌棄這裡不乾淨。可吃了一次後,每次出門都過來吃了。
鴻琅笑了下道:“希望如你所說。”
走進店鋪,就看見一個穿著破舊的灰色衣裳的老者。這老者看起來有五六十歲了,滿臉的皺紋,此時他正拿著一杆煙坐在椅子上抽,看起來悠閒又自在。
珀哥兒揚聲說道:“老闆,我帶著弟弟來吃羊肉了。老闆,今日您得拿出看家手藝出來。要不然,我砸你的招牌。”珀哥兒是繼承了啟佑吃貨的本質,京城大街小巷哪有好吃的,他門兒清。
老闆咧開嘴,露出一口大黃牙:“若是不好吃,你儘管砸。”說完,引了兩人進了後院的一個小房間。
進了房間見桌椅都乾乾淨淨的,鴻琅這才微微點了下頭。
珀哥兒笑著說道:“放心吧!老闆雖然懶了點,但用的餐具跟桌椅還是很乾淨的。”
等了一刻多鐘,也沒等來半個人影。斟茶倒水的都沒有,這家店也是夠絕的。
鴻琅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完後問道:“怎麼那麼慢?”
珀哥兒笑著道:“慢工出細活。放心,絕對讓你不虛此行。”
正說著話,一股濃郁誘人的香氣飄了進來。珀哥兒樂呵呵地說道:“再等一會羊肉就能上來了,等會保準你吃得停不下來。”
老闆將一小鍋羊肉端上來後,珀哥兒就迫不及待地夾了一塊吃。
鴻琅說道:“老闆,煩請你給我炒個兩個青菜。”他吃飯都是葷素搭配的,全都是肉他吃不慣。
老闆愣了下,然後笑道:“好,你稍等。”竟然還主動要青菜吃,這孩子好乖。
鴻琅吃了一口羊肉,吃完以後笑道:“五哥,確實很好吃。”不過好吃得連舌頭都恨不能吞下去,那就有些誇張了。
老闆的廚藝不錯,兩個蔬菜也炒得很好吃。不過再好吃,鴻琅也只吃個八分飽。飯後半個時辰,會有吃水果。
珀哥兒卻沒那麼多講究,吃得肚子溜圓。打了個飽嗝,珀哥兒摸著肚子說道:“吃撐了。”每次來這裡都會吃撐,以致啟佑都不願意帶他來。
鴻琅也沒勸珀哥兒少吃一些,因為勸了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