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中的紙,“我去找福兒。有些事要問他。”

他愣了下,詫異道:“這麼晚?他怕已睡了。”

我說:“睡了也得讓他起來!八十七條人命,我一定要問個清楚!”

“可是……”

“沒有可是!方順舟死得冤枉,這事不查清楚我絕不罷休!”也許是我太激動了,聲音喊得過響,也許是月秀還沒完全睡醒。反正我親眼見他蒼白著臉在我的喊聲中向後退了半步。怪哉!他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弱?

明知道吵人好眠很不厚道,但為了方順舟我實在顧不得了。感情就是這麼奇怪,你或者不認識一個人,或者認識了卻明知他不是最優秀理想的,卻仍大腦發熱得被吸引!模糊記得好像有什麼人說過:愛情就是彼此產生的一種磁波,平常感覺不到,可一旦與特定的對方碰上就會發生一種強烈的磁場效應,這就是所謂的一見鍾情了。

不知作了多少個深呼吸才強壓下踹門的衝動,我儘量禮貌地敲門,用中等音量喊道:“福兒開門,我是蕭夕夕,有事要問你。”

這樣叫了兩聲,屋裡傳出含混不清的囈語聲,我又接著敲:“很抱歉現在吵你,但這事很重要,我想問問清楚。請開門。”

屋內亮起暗暗的燈光,有略微踉蹌的腳步聲響及門邊,片刻門開了。

沒多看福兒的睡眼惺忪,我自走入屋裡,把紙往桌上一拍,我直道:“方順舟託人送信,只這一封嗎?可還有別的什麼?包括他的口訊。”

福兒揉著眼睛想了想,道:“沒,沒有了。來送信的獄卒很兇,就說少爺要把信送給一個叫蕭夕夕的女人,就走了。啊,他走的時候還硬拿了店裡二十兩銀子,說是少爺讓給的。”

二十兩?我皺眉在腦裡算計著。這時代一兩銀子大概是人民幣三百那麼多吧,二十兩銀子就是六千人民幣。靠!聽桐魁說朱君止給他一個月的餉錢也不過六兩銀子!而他在入羅剎教之前,終其一年種地勞作,就算收成好時,也不過才賺得十四、五兩!由此可見這他媽獄卒還真不是普通的貪!

想了想,我又問:“方順舟託人送信時,已被抄家了吧,店鋪為什麼還開著?”

他說:“因為店鋪是方老爺早些年盤給掌櫃的。”見我不懂,他又解釋道:“方家老店以前一直是方家的祖產,不過早在幾年前因我們掌櫃的經營的好,就跟方老爺商量著盤下了。只是我們一直很敬重方家,再加上方家老店已打出了名號,所以才沒改字號,其實那已不算是方家的產業了。”

“哦,原是這樣。可是方家被抄,方順舟被捕,其餘方家的人又怎麼樣了呢?”

“在本地的親眷都被軟禁在方府,非本地的我不知道,大概也被軟禁在自己的住處吧。”福兒撓撓頭,有些為難道。

“那方桐遠為什麼會在你那?”

“這個……是小少爺自己跑來的,大概看守方府的人見是個小孩子,就不大管了吧。”

嗯?心裡畫個問號。方家可是被誅族的,殺人者為的就是斷子絕孫,那些看守是不是太不負責了?

再看福兒,一臉的悲傷還夾著點茫然委屈,好像不明白為什麼我會發了瘋似的吵他好眠,還像問犯人似得審問他。自也覺有些過頭了,尷尬一笑道:“你似乎平日裡跟方順舟走得很近,我想請問你可知道有哪家捕魚的和方順舟比較熟?”

福兒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哪裡配和少爺走得近,只是少爺時常來店裡吃酒,相熟些罷了。嗯……好像沒見什麼捕魚的和少爺來往。少爺是斯文人,哪會和那種粗人交朋友?”

這話也是。這年月封建等級嚴得很,方順舟那種老古板也只能交交讀書人做朋友。那麼信上的字真是巧合嘍?可要我回去又覺得不甘心,我又問:“那麼,方府總是吃魚的吧?你知不知道平日裡給方府送魚的是誰?”

他說:“那哪記得清哦?方家老爺少爺都待人和善,給他家置東西錢從不少給,平日裡要吃個魚,還不多得是人來送啊?”

嘆口氣,我拿了信紙只得走人。“好吧。不打擾你了。祝你好眠。”

送我至門口,福兒突然道:“哦!我想起來了!有個姓‘魚’的窮秀才和少爺是朋友。不知道三夫人要找的是不是那個人?”

精神頭一下子來了,我激動地抓住福兒手腕,連道:“他姓‘魚’?太好了!快詳細說說!”

福兒羞得滿臉通紅,想掙又不敢,只得喏道:“三夫人想聽什麼福兒直說就是,只是,只是……男女收授不親……”

好笑地放開他,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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