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2 / 4)

小說:耽美 不許動 (上) 作者:

沒有軟弱的權利,沒有哭泣的權利,沒有愛人的權利,甚至沒有思念的權利,只有義務而已,永遠看不到盡頭的工作,永遠不會停止的戰鬥,這就是他的一切!

或許,還有一小部分屬於他的,僅有的幸福──那半年來的記憶,無拘無束的,與那個人在一起的記憶,或許這是他乏善可陳的一生中僅有的甜蜜了,他一定要把它找回來!

花子菲的情夫是青幫的幫主,青幫雖然不是香港最大的黑幫,但是若自認是排名第三,大概也沒有哪個幫派敢說自己是第二。

他們的愛情故事其實最通俗不過了。

年僅二十二歲的花子菲在大學畢業那年,遇到了楚江,只是一眼對視,兩人便陷入了情網。但是當時已近而立之年的楚江已經有了妻子,他的妻子同樣是一個黑幫老大的女兒,只是利益聯姻罷了。而且,在兩人第一次坦白自己的心情時,楚江已經明確的告訴她,自己不可能離婚。

即使是這樣,花子菲還是義無反顧的愛了。為此,她的家人跟她徹底脫離了關係。

這一愛就是二十年。他們沒有孩子,因為怕他的妻子藉故報復。楚江的妻子雖然談不上愛不愛楚江,但是,侵染了黑道的戾氣,她認為,自己的東西就是再不喜歡,也不能讓別人染指。換句話說,楚江的妻子十分善妒,為了妒忌而妒忌。

所以為了保護她,甚至沒有多少人知道花子菲的存在。

女人最美好的二十年給了那個人,其實花子菲從未後悔,因為她愛他,而他也愛她,這就足夠了。

但是一年前,在花子菲四十三歲生日的時候,楚江突然說,他要娶她!說不高興絕對是騙人的,她當時的心情稱作狂喜也不誇張。沒名沒份跟了他這麼多年,雖然無悔,但是還是有遺憾的。多少回在夢中看到自己終於披上婚紗,冠上了楚江的姓,總是會笑著醒來。

關於結婚的事,花子菲沒有多問,楚江從來沒有騙過她,他說要娶她,就一定會娶!她一直這麼相信!

但是楚江死了,還沒有來得及娶她,他就死了。

據說是被人刺殺,失血太多,導致死亡。

他就這麼死了,什麼也沒有說,就這樣離開了她……最終,她還是沒有改姓楚。甚至,沒有來得及見他最後一面。

她哭過,鬧過,也想到過死,楚江都不在了,留下一個她,有什麼用?

但是,幾天後,突然寄來的包裹讓她不再尋死。

那是一條廉價的珍珠項鍊,由於時間太長,白色的珍珠早已變成斑駁的黃色,並不美麗,卻讓花子菲哭了。這是二十年前,她送給他的定情信物,不貴,卻花光了她所有的儲蓄,她買不起鑽石,只送得起珍珠。這條項鍊楚江從不離身,為什麼會寄到她這裡?

她清楚的記得小的時候學過一句很悲傷的古詩“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楚江可是後悔與她相知相愛?認為他們不該如此痴纏二十年。在楚江告訴她要娶她之後,竟然會做出這種事情!花子菲自認自己是世界上最懂楚江的人,但是,這一次卻是怎麼也想不通了!

他到底是什麼意思?難道他真的後悔愛上她?花子菲一直沒有找到答案,這個迷題也許會伴她一輩子。

這個花店是楚江送給她的。她從不曾問楚江要過什麼,她不想讓自己跟楚江的關係真的就跟情婦與情夫一樣。這個花店是個例外,跟一般的花店不同的是,與花店相連的,花子菲的臥室下面有一個密室,當初是為了確保有一個能躲藏的地方。可是無論是楚江,還是自己,都沒有用到!

她現在正走進密室,手裡端著食物。

密室不大,一桌一床,一臺電視,已經是所有的擺設。床上靠著的男人,無聊的盯著電視,不停的換臺。男人身上穿著大得不怎麼合適的襯衫,褐色的棉布長褲已經皺的不能再皺,褲腿上還有可疑的白斑。

“不吃點東西嗎?”

花子菲看著男人仍然紅腫的唇,不覺有些納悶,是不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總是分外的粗暴?

彷彿沒有聽見她的話,黎殤還是自顧的調著電視。

花子菲也沒在意,只是將食物在桌上一一擺開。

“凱斯?李爾已經離開香港了,早上的飛機。”

沒有回答。

“聽說他在英國的未婚妻會去接機。”

還是沒有回答。

“聽說他的未婚妻也是貴族,而且是他的青梅竹馬,媒體很看好他們的婚姻,那女孩家族的力量可以給凱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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