腑的情信,甚至她一封信都沒回過,卻有人一天一封,每日不斷地寄來……
於是,雪蘭老老實實的給韓先生寫了信,告訴他自己不能收下他的畫。一是,這畫太昂貴,無功不受祿;二是,他們男女有別,所以她不能隨便收他的東西。
韓先生立即就給雪蘭回信了,用一種十分迫切的語氣說:“我以為山嵐先生不是這樣拘泥於小節的人,我把你當知己,所以並不在乎男女之別,只希望可以跟你有所交流,就像我不知道你是你,而你也不知道我是我的時候。我以為我們是即便沒有見過面,心靈也能對話的人,難道不是嗎?”
雪蘭看了韓先生的信後,忽然覺得很難拒絕他,因為太純粹的東西,都很容易讓人心生好感。
不過畫還是不能隨便收的,過去那些畫都有利益和人情糾葛在裡面,不像這幅《玫瑰與黃鶯》,他是在明知她是女性的前提下,還白贈送給她的。
古代華夏男女之間的防範大,互相贈送個什麼東西,都可以算作定情信物,定下三生之約了。民國的風氣倒是開放了,一個女孩子過生日,收一堆男朋友送的禮物什麼的,簡直是司空見慣,可是一收收一副價值幾千塊的畫,那就太過了。哪怕這位韓先生比較高潔,不願意談錢,嫌銅臭太髒,但雪蘭卻是個實打實的大俗人,銅臭?銅一點也不臭……經常談一談,不傷感情。
於是雪蘭再次寫信拒絕,這次韓先生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打擊,也沒有再給她回信了。
倒是雪蘭家裡發生了一件比較有紀念意義的事。
三姐的第一篇新聞稿發表了,她採訪了一次抗議活動,包括新聞稿和照片都被選中了。這本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三姐卻顯得有些悶悶不樂。
女孩子通常都是比較敏感的,這天晚上,趁李氏睡了,雪蘭悄悄爬到三姐的床上問她怎麼了。
三姐煩惱了嘆了口氣,悄悄問雪蘭:“她有沒有跟你說過我的事?”
這個‘她’自然指的是李氏,這個‘事’當然是指結婚的事。
雪蘭說:“她跟丁嬸整天商議呢,許姐姐不是也已經找好人家了嗎?是滬市本地人,家境人品都很好,咱媽現在盯著好幾家呢,她跟我絮叨過好幾次,要不我跟你說說,一家是……”
三姐卻打斷了雪蘭,猶猶豫豫地說:“我那時候,雖然說讓她挑,可是……”
雪蘭沒有插嘴,黑暗中姐妹兩個貼得很近,三姐身上好聞的桂花香傳來,過了好久,三姐才重重地嘆了口氣說:“上次跟我們去看畫展的那個男人,他姓陳,是我報社的前輩……”
“他追你?”一聽到八卦,雪蘭立即精神了,瞪大眼睛問。
三姐卻嘆了口氣:“沒有。”
“那……那你喜歡他?”雪蘭問。
黑暗中的少女久久不語,她沉思良久,用一種非常不確定的口吻問雪蘭:“你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