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3 / 4)

聲、哭罵聲,門口漸漸聚攏了很多看熱鬧的人。

我進去一看,原來是爺爺奶奶和三叔三嬸在爭吵。爺爺氣得臉紅脖子粗的,但他說一句,三叔三嬸就反駁一句。奶奶坐在地上,哭得鼻子一把眼淚一把的,邊哭邊訴苦:“我哪裡知道他會這麼不走正道呢?我以為讓他吃好、穿好、玩好,就是疼他了,就對得起你們了,這真是造孽啊。”

三嬸氣惱地說:“就是你這樣才害了他!你只知道給他吃好、喝好、玩好,把他當成心肝寶貝,你怎麼就不知道管管他呢?我在家的時候,他多乖多聽話,沒半點壞心眼。”

三叔示威似地向爺爺高聲喊:“不管怎麼樣,這次我就不贖他!讓他在裡面吃吃苦頭也好,要不出來說不定會去殺人!”

爺爺怒氣衝衝道:“你要敢不去贖他,你就替他坐這個牢!”邊說邊隨手撿起一把鐵鍬,就要朝三叔扔去。

三叔沒躲開,鍁鍬柄狠狠敲了一下他的膝蓋,他疼得一把抱住膝蓋,蹲在地上,抱頭痛哭,奶奶和三嬸也停止了爭吵。

我很同情三叔和三嬸,康康之所以這樣,是和爺爺奶奶溺愛有很大關係的。我很想趁機諷刺一下爺爺奶奶,但看到那兩張老淚縱橫的臉,我心裡很不是滋味,便悄悄退出了院子。

但三叔還是拿出三萬元的積蓄,把康康贖回來了。康康回來那天,我去看了他,頭髮被剃得光光的,目光遊移、表情呆滯,見到我,連“姐姐”都沒叫。

三嬸流著淚對我說:“這孩子傻了,這次回家,象換了一個人似的。”

我知道康康在外面一定經歷過很大很大的傷痕,頓感鼻子酸酸的。

三叔這幾年雖然掙些錢,但蓋了一次房子、康康和安安的學費、一家六口的日常開支等等,算來算去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贖康康回來,不但花了三萬元贖金,還幫康康還了一大筆高利債。不但這幾年的辛苦全白費了,還欠了一大筆債。

但即便是這樣,三叔再次外出打工時,三嬸還是破例沒有跟他一起走,她說:“康康都這樣了,我不能再讓安安毀了。錢賺得再多有什麼用?一眨眼就花光了,孩子要是沒管好,那可是一輩子都毀了。”

三嬸想通了這個道理,也算是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吧。

康康這次出事,給村裡那些雙雙外出打工而把孩子留在家裡的夫妻敲響了警鐘。有三位母親匆匆從趕回了家,並決定在家裡好好教育孩子。但更多的夫妻、更多的母親,依然沒有回來。與其說他們對孩子教育的陌視,不如說他們沒有回家的資本。這資本,在這裡就是錢。

296。

錢!錢!錢!

回家帶的兩萬塊錢,我一直不敢動。好在糧食、蔬菜都是自家生產的,不需要花錢買,就連臘肉也是自家餵養的豬、雞、鴨等等醃製的。但臘肉畢竟有限,只有農忙或過年過節的時候才吃,平時只吃鹹菜、辣椒,剛回家時很是喜歡,時間長了,便感覺很饞。我身上的零用錢,幾乎花光了。

要是以前,還可以到小溝、小河裡去捉魚,但現在,很多小溝、小河都乾涸了。稍大一點的水溝,都被別人承包了。媽媽和弟弟一直吃這樣的飯菜,早己經習慣了,但我實在饞得要命,又不想花錢去買,想來想去,便把眼晴盯在了村外那條大河上。

說是大河,也不過十米寬。以前更寬些,但近年來,好好窄了許多,因為田地裡不斷排進來的農藥和一些小廠的汙染,河水早就不如以前那樣清澈了,魚蝦很難生存。雖然魚蝦很少,但河底的淤泥裡卻有很多很多的小田螺。

我們村很少吃田螺,因為很麻煩。但麻煩和嘴饞比起來,實在算不了什麼。終於有一天,我穿著媽媽下稻田的長統膠靴來到河邊,為防止被別人看到笑話,我找了一個比較偏僻的路段,不一會兒就摸了滿滿一臉盆的田螺。我想起在東莞時看到的那些很美味的田螺,一般都要五塊錢一碟的呢。我這一臉臉盆,可以賣多少個五塊錢呢。

媽媽看到這一臉田螺,直罵我沒出息。罵倒沒什麼,關鍵時她也不會做,這讓我很是氣餒。我知道田螺肉裡有很多泥沙,據說田螺要放在清水裡養很多天才能吐盡泥沙。但我饞得不行,哪裡能等到很多天以後呢。

考慮再三,我決定把田螺全部砸碎,然後將碎片扔掉,只留下田螺肉,再再洗淨泥沙,最後就可以用田螺肉炒菜吃了。

這想法倒是不錯,可真正操作起來卻頗有難度。因為田螺太小,要用小錘子才能敲打。但錘了太小,又容易敲到手。更為重要的是,雖然能把田螺殼敲碎了,但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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