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個嶄新的、完全不同於以往的打工生活即將呈現在我的面前。
但我高興得太早了,接下來嚴格的《廠紀廠規》及《獎懲條例》讓我倒吸了一口冷氣。
無論是《工衣管理規定》、《廠服管理規定》、《宿舍管理規》還是《車間管理制度》等等等等,都以罰款為最終手段。甚至連廠服鈕釦沒扣好、廠牌戴反、被子疊得不整齊都在罰款之列。罰款最輕的是五塊錢,記大過一次竟然是300元!所有這些規定,均由所屬主管及6S稽核員監督,一有違反,立刻開具罰款單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細數了一下,罰款專案竟然達六十八條之多!看來從此要更加小心翼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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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好意思太麻煩薛雪,今天的兩頓飯我都是在外面吃的,每頓一塊五毛錢,身上還剩下2。5元,正好夠明天的早餐和中餐。如果體檢正常,後天下午就可以正式成為櫻之廠的一員,廠內包食宿,就不用花錢了。怕的是體檢不合格,那就只好睡大街了。事到如今,一切聽天由命吧。
最後一天,金自立又給我們培訓了《薪酬制度》等等一系列和工資相關的制度。櫻之廠的普工叫操作員,操作員新入職底薪為每月390元,調薪依據試用期表現,最高為S級,然後依次為A級、B級、C級及D級。S級可在底薪的基礎上加50元,A級加30,B級加10,C級底薪不變,D級為試用不合格,做離職處理。
每年十月份全體人員都有一次調薪機會,調薪時亦按照此標準。
除了底薪和加班費,另外還設有績效獎﹑全勤獎﹑長期服務獎,勤工獎﹑膳食津貼﹑夜宵津貼(夜班人員)﹑站立津貼﹑生活津貼﹑技能津貼﹑職務津貼(管理級人員)﹑房屋津貼(管理級人員)等等。
老打工的都知道這個道理,這些所謂的“獎”及“津貼”對工資的影響並不大。對於我們一線工人來說,是靠加班費掙錢。加班費高,工資就高;加班費少,工資就少。
在東莞,計時工資的加班費一般都是固定的,好點的廠是每小時兩塊到兩塊九,超過三塊的工廠少之又少。差點的廠則是每小時一塊五甚至更少,更差的廠乾脆一分錢加班費都沒有,整個是白乾。就連很多頗具規模的大廠,也是每週七天工作制,週六和週日的工資演算法與平時無異。所謂的勞動法,形同虛設。
深圳的勞動法似乎貫徹得徹底些。比如櫻之廠,是五天工作制,週一至週五的八小時以外都算加班,加班費和正常班工資比例是1:1。5。週六和周未加班,加班費和正常班工資比例是1:2,國家法定的十天假期加班,加班費和正常班工資比例是1:3。
如此算來,週一至週五正常班八小時底薪共為:390(元)÷30(天/月)=13元;每小時為:13(元)÷8(小時)=1。625元。
週一至週五每小時加班費為:1。625(元)※1。5=2。4375元。
週六至週日每小時加班費為:1。625(元)※2=3。25(元)。
十天有薪假期每小時加班費為:1。625(無)※=4。875(元)。
雖然名義上說,櫻之的加班費是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但如果平均起來,每小時仍然沒有超過三塊錢,和東莞並沒有什麼區別,不禁有些洩氣。
轉念一想,才不過短短三天時間,我便學到這麼多以前從未接觸過的東西。金自立說這還只是開始,入職後還進行日語、電腦等等技能培訓,並且如果表現好,還會有許多內聘和晉升機會。
我暗暗鼓勵自己:一定要好好表現,爭取成為人事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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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綠綠 下午三時,苗先婷終於拿著一疊類似身份證的東西走進培訓室,這些東西就是我們了三天的健康證。健康證有限期為一年,僅限於深圳範圍內使用。
我們這批同時進廠是58人,雖然“小三陽”也能拿到健康證,但仍有7個人沒拿到,這七個人全部是“大三陽”,還要去醫院進行第二次檢測,確定無事後方可上班。否則,只好與櫻之無緣了。
好遺憾我和薛雪並沒有被分到同一個部門,她分到表面處理工場,我和另外三男一女被分到錶殼工場的衝壓三科。我們很快領到的飯卡和廠牌,廠牌也是數碼照,上面寫把部門、職位、姓名、工號寫得很詳細。我的工號是2004090236,也就是說,我是2004年9月2日入職員工中的第36號。也算是一個吉利的數字,但願這個數字能給我帶來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