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4 / 4)

厲。

“爺爺,香港的法律,孩子沒滿兩週之前會跟母親在一起的。”

小蝶也不退縮,什麼事她都可以忍讓,唯獨此事不行,孩子在方家那種無情無義的環境下成長,是沒有好處的。

“小蝶,你認為你有能力照顧好孩子嗎?”

方中強冷笑,一個黃毛丫頭,想用法律來壓他,真是好笑。

要知道這個世界上雖然有律法,但是凡事沒有絕對,更何況,喬語蝶根本沒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

“爺爺,孩子還小,又早產,不能沒有媽咪。”

方榮軒沒想到爺爺與小蝶一見面就勢如水火,在心裡暗歎。

“你給我閉嘴,你們兩兄弟惹出來的事我還沒同你們算帳。”

方中強惱道。

“爺爺,既然這件事,你很清楚,那你應該知道,真要對簿公堂,你們方家沒一點好處,首先在婚姻上,你們就如此變態,你認為陪審團的眼睛都是瞎的嗎?你們玩這種分身遊戲,對我的精神與肉體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顧及到你們方家的頭面,這件事,我暫時算了,如果你們非要同我爭孩子,那麼就別怪我拿到檯面上說。”

小蝶從來不怕人威脅,但是如果他們以錢來壓她,那就做夢。

“小蝶,爺爺不是這個意思。”

方榮軒見爺爺的臉都黑了,上前護在小蝶身前道。

“我說過,我的孩子,我絕不容許他們在那種卑鄙的環境下成長,如果你們還有良心,就讓孩子留在我身邊。”

小蝶不理會方榮軒的好意,她已經受夠了他們方家人的虛偽。

也只有爸爸到現在還認為方家是好人,為富不仁這個詞不是古人捏造的,這是事實的證明。

方家肯定就是這其中的一員。

第4卷 第196節:是回港還是做傀儡

“小蝶,讓我留下來與你一起照顧孩子好嗎?”

方榮軒護著小蝶,做為人夫,做為人孫,他不希望小蝶與爺爺鬧僵。

“我說過,我不需要方家人在身邊。”

小蝶推開方榮軒,並不是她無情無義,而是心中那口氣不順。

從頭到尾,她就像個公仔,被方家兩兄弟扔來扔去不說,如今,方家人還當她是生仔工具,孩子生了就要拿走,那她這個媽算什麼?

將來孩子進了方家,他們還會讓她見孩子嗎?

“我真沒想到你看似溫馴,卻如此倔強,既然你要留下孩子,那兩歲前你便照顧,但是有一點,他們是方家的孩子,必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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