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決定(2 / 3)

小說:我不當明星 作者:懶人長庚

本都在工作室內部消化,其他的成本,早就固化為人工的成本。在工作室的內部都可以直接消化,可以說成本極低。

“也難怪,為了這個利潤可以拼到這種程度。等明年我這邊專輯再冒出頭,怕是能夠再賺不少,加上工作室原本的資金,搞一部電視劇,差不多足夠。”

江夏自言自語,如此才明白為何尤芳菲堅持要一炮而紅。她是從盛世走出來的,對於盛世的手段知之甚祥,又有彭臨靜的壓力在,也是想要穩妥一些。

理解歸理解,可江夏依舊認為,尤芳菲的做法不可取。哪怕再讓他選擇,他依舊不會同意尤芳菲的決定。他做的是長期規劃,短期內可以這樣操作,長期來說,絕對有害無益。

正如之前,鞏杉在節目現場“自汙”也是不妥,不過鞏杉都同意,他也不能多說什麼,只能由她們。

不用他想著做造型,這幾天他清閒下來,需要過幾天才會再次忙起來。到時候mv的拍攝,需要飛快的進行。

喝完咖啡,江夏回到工作室,尤芳菲來找他,拿了一份合同。兩人雖然上午吵了一架,卻並不是有矛盾,只是見解不同而已。勝利失敗什麼的,都沒什麼,大家都沒壞心眼。上午投完票,江夏也為鞏杉如何拍攝定妝照支了幾招。

方向定下來,怎麼發展,依舊得靠整個工作室的全部力量!

所以尤芳菲來找江夏非常自然,江夏也非常自然,如往日一樣,沒什麼不同。

“這是什麼?”江夏問。

尤芳菲道:“版權合同,你的歌曲,版權現在還是在你手裡。工作室只是使用,以後有別人翻唱,也是要把版權費給你。”

“哦?那我有版權費沒?”江夏問道。

尤芳菲笑道:“不好意思,沒有!”

“沒有還給我籤幹嘛?”江夏問,“直接拿去用唄!”

尤芳菲解釋道:“需要去上面認定一下,上面正在抓版權問題,大家也都挺關注的。籤一下,對你都是好處。”

江夏拿過合同來看了看,他如今籤小說合同什麼的,也見了不少合同。大致看了一下,著實只是個版權使用合同。鞏杉工作室可以使用江夏的歌曲,那十首歌的演唱改編權,但也僅限鞏杉工作室。

簽下合同。尤芳菲又拿出一份合同來。

“這又是什麼?”江夏又問。

尤芳菲解釋道:“藝人合同,你不是要升級為咱們工作室藝人了麼?早籤合同早定下來!”

江夏無語道:“我都是股東了,還用籤合同?”

尤芳菲道:“鞏杉都得籤合同,你也一樣,還有一份經紀人合同,等會一起簽了!”

“經紀人?誰是我經紀人?”江夏問。

尤芳菲指了指自己道:“我啊!”

江夏皺眉道:“不同意!”

“為什麼啊?”尤芳菲問道。

江夏道:“咱們觀念不同,我突然有了個決定。”

“什麼決定?”尤芳菲好奇問。

江夏卻關子,“以後再說,不過藝人合同先不簽了,等杉杉新專輯釋出了再說!我這決定還得再完善一下,再跟大家說。”

“莫名其妙!”尤芳菲把合同拿回去。

江夏看著她扭著小蠻腰回去,高深莫測地笑了笑。就在剛才他有了一個決定,他當明星不假,但他不接受任何媒體的報道,只是純粹的弄出好作。

他倒是要看看,不配合媒體,不跟媒體打好交道,他到底能不能成名,能不能成為一個大明星,能不能成為一個巨星!

上輩子是個吊絲,混跡網路也知道什麼是好壞,媒體的過度包裝,是人不是人的都能稱為人氣偶像。他卻從來不看那些面癱演的東西,也搞不懂為何那麼多人看他們演的東西,演技慘不忍睹不說,劇情還蒼白無比。

一個個全都是在電視上混臉熟,純靠媒體包裝成了明星。真正能拿出手的作,一個都沒聽過。即使聽說過,往往在前面加個爛片。

不過,江夏始終相信,良好的口碑,終歸能讓人看到。

明星可以靠臉,而巨星必須靠心。

江夏既然要走進娛樂圈,當明星可不算難度,他也有他的野心,要當一個巨星,一個讓人提起這個時代,就絕對繞不過去的巨星。

握著一個世界的資源,若是這點脾氣都沒有,江夏感覺自己就白白穿越了這麼一回!

只是這個決定不是一般的狂,現在還不能告訴尤芳菲,怕把她嚇到。

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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