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好了。”
“首先,我得問你。本督聽到不少有關你的謠言。”
“謠言止於智者。”
“你到底是不是王巡撫派來的人?”
“不是,我是來找人的。”
“找誰?”
事到如今,他不得不說,暗訪既然無功,明查也許尚有希望,他將來意說了,最後忍氣吞聲地說:“當然,如果是貴衛的人所為,都督大人少不了護短,血比水濃,並不足怪。我只希望能將人贖回,以金珠百兩做贖金,尚請大人成全,贖了人我立即離開貴城,決不生事也不追究。”
他的話引起一陣騷動,左右的親兵護軍竊竊私議,罕慎也低聲與親信們商量。
久久,那位任職長史的漢人問道:“林華,你是不是偷渡嘉峪關的不法之徒?有勘合嗎?”
“不,我請了出關的路引。我不是官差,不配領勘合。”
“何處所發的?”
“肅州衛批發。”
“肅州衛無權頒發,須向行都司衙門請領。”
“你錯了,行都司衙門頒發至西域外國的路引與勘合。哈密不是外國,肅州衛有權頒發,而且我有保證人,一切合法。”
“呈上來我看。”
他將路引呈上,長史接過瞥了一眼便向罕慎打眼色,方默默地遞迴。其實,這位長史本不是朝廷所派,是個黑市官。自從卅餘年前北面的蒙酋也先攻破哈密城,俘走王母北走之後,朝廷便已撤回漢官,漢官的職位改由忠順王自派了。這位長史只在譯鋪知道一些朝廷政令概況,弄不清到底該由那一處衙門發路引。肅州衛確是無權發路引,須由行都司衛門頒發,如果不是有門路想請一張西行路引難比登天。朝廷的政策是閉關自守,嚴禁漢人出關。林華這張路引並非偽造,但卻在去向方面弄了手腳。
罕慎早已胸有成竹,說:“你的身份已經確定,本督可以指明你的兩條路了。其一,限你立即遠離本城,在明日午正以前,必須離開本衛地境,以免引起本衛的騷亂。其二,是……留在本衛替我效力,我替你找人。”
林華也成竹在胸,鎮定地說:“大人的兩條路,我都不能走。其一,事未了我不能離開。其二,找到人我必須回去,怎能留下?”
“找到人,我派人替你送至嘉峪關,你不需親自送走。”
“這個……”
“恐怕你已別無抉擇了。”
他一咬牙,心說:“離開後我難道不能暗自返回嗎?”他淡淡一笑,大聲說:“那麼,我立即離境好了,反正我已查了將近廿天,人定然不在貴地了。”
右首的蒙目額圖千戶一看鬧僵了,趕忙向罕慎附近獻計,久久,罕慎奸笑著說:“林華,這樣好了,本督另有條件,如何?”
“大人請說。”
“本督負責替你尋人,你負責替我訓練天狼隊的親兵,人找到後,你隨時可以離境,怎樣?”
“誰知道你是否肯替我找人?”
“你有任意活動的自由,也可以利用餘暇自己去找。本督言出必行,必定傾全力助你將人找到,除非那位漢族姑娘不在本衛轄境之內。”
“這樣吧,以兩月為期,不管是否可以找到,兩月後我必須告辭東返。”
“好,一言為定,這樣好吧?明天我派人去接你前來。”
“好,一言為定。”
至少,他認為已經消除了都督罕鎮所加給他的壓力,不會再有人找麻煩了。兩月期限不算長,他可以安心尋找。也可等候安西盟與拉克威的訊息,即使罕慎沒有替他找人的誠意,他自己也可以慢慢打聽,不怕有人阻撓了。
出了都督府,已是已牌初,風沙仍緊,但氣候顯得暖和了些,太陽叫風沙所掩,只能看到一圈黃濛濛的黃影。
從北街折人東街,轉角不遠處有一條小巷,小街上行人往來眾多,一個個以巾蒙面難辨面目行色匆匆,誰想到身後有兇險?
兩名只露出雙目蒙裝打扮的人,從小巷中探頭朝外,看到林華身後一個穿回裝的人,用手向林華的背影一招,然後轉身走了。
兩人等林華將近巷口,方攪肩搭背相挽著出巷,恰好走在林華身後。
林華不知身後有警,頗為放心地前行。
兩個傢伙在林華身後,右面那人突然拔出一把匕首,“喳”一聲刺入林華的右肋,力道甚猛,左面那人同時一掌劈下,劈向林華的背心,“噗”一聲劈個正著。
林華命不該絕,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