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一部青春勵志電影《包子女王》。
我想既然她在濱海市拍電影就應該和本地的文化方面的公司有所聯絡,如果我能到一個文化公司工作,應該可能有機會再遇上她,那樣的話,我就可以有機會追她了。
這天上午,我剛來到一家人才市場門口,就看到大門外不遠處圍著一大群人,裡邊吵吵嚷嚷的。
因為人才市場還沒開門,我就湊上去看熱鬧。
看了幾眼,我就知道眼前發生了什麼事:一個開著一輛帕薩特車的瘦小女人在停車位倒車時把一個矮胖男人放在地上的一個元青花的大花瓶給撞碎了,那個男人要她賠300萬,很明顯這是個升級版的“碰瓷兒”。
最近一段時間,由於警方打擊力度的增大,和行車記錄儀的普及,現在的“碰瓷兒”已經由原來的一個人生往一輛車上撲,升級為拿一件什麼值錢的東西做個“局”,讓司機碰碎,然後訛司機一筆錢。
人越聚越多,雙方吵得越來越厲害,那個拿著碎瓶底的男人身邊又多了幾個凶神惡煞的大漢跟著一起大吵大嚷,替那個男人幫腔。
我知道,這些人好像是不相干的路人,實際上他們是那個男人一夥的。
那個女人有三十四五歲的樣子,又瘦又小,說話普通話裡夾著我們福建腔兒。由於對方人多勢眾,而且對她連推帶搡的,她不斷無助地辯解,眼中淚花閃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