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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裡,我心中再也沒了猶豫,抓住了胡沁雨的手,拉著她捶了我幾拳,柔聲道:“好了,對不起,是我傷害了你,對不起。”
我決定直面我的內心,我自己其實很清楚,我是喜歡胡沁雨的,她漂亮可愛,活潑開朗,總是會帶給別人歡笑。尤其是高中的時候,我並沒有向她表白,而現在我們還能這麼走到一起,更顯得彌足珍貴。
我不應該再心安理得的享受胡沁雨帶給我的快樂,我也應該回報她,用我的真心,她讓我快樂,我也應該讓她快樂,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絲毫不也回應她,只是自私地享受著這一切。
學校大門口附近有一家咖啡館,價格不貴,情調倒還不錯。我選擇了那裡,作為袒露我心聲的地方。讓胡沁雨坐在我的對面,我要了一杯濃濃的苦咖啡,輕輕地攪拌著,用低沉的聲音說起了我跟談蕾的過往。
柳許瑤也顯露出只有我們才能看到的身形來,坐在胡沁雨的身邊,二人手牽著手,擺出了一副審案的架勢來。
我這人比較早熟,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朦朦朧朧的男女意識,那時候我跟談蕾正好是同班同學。談蕾小時候就很漂亮,我和幾個小夥伴就經常欺負她,其實並不是真的想看她不順眼又或者是其他什麼原因,只是單純的想要引起她的注意而已。
那時候小小年紀的我,笨拙得根本就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的想法,既想告訴她,我很喜歡她,想和她再一起,又怕把這一切說出來之後,會被對方嘲笑,會被別人嘲笑,會被小夥伴們起鬨,所以我只能用欺負她的方法,試圖讓她注意到我的存在。
胡沁雨強行往我的咖啡杯裡倒了幾大勺糖,笑眯眯地打斷了我的回憶殺:“原來是這樣啊,這就是說,你跟談蕾是青梅竹馬,而且她還是你的初戀了?”
我苦笑著搖了搖頭:“青梅竹馬倒算不上,只是同學而已。如果最後成了倒還好說,關鍵是後來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給她寫了情書,結果愣是一點回應都沒有。你想啊,我那時候才多大呀,遇到這種事情又不知道找個人商量,所以就只有變本加厲的欺負他了。”
“果然你們男生都是笨蛋呢,而且你是個超級大笨蛋!”胡沁雨吃吃地笑了起來,勺子在我的手上敲了幾下,一臉的詭異笑容。
柳許瑤也在一邊幫腔,不停地點頭,跟胡沁雨簡直就是一個鼻孔裡出氣。拜託,你這傢伙可是我的式神,好歹我也算是你的主人,能不能不要這麼吃裡扒外!
見我一臉憤慨,胡沁雨就笑,然後說:“其實我小的時候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當時也有男同學總是想方設法的欺負我,還傳我跟同桌的謠言,原來是喜歡我卻不敢說啊,果然都是笨蛋。”
小屁孩兒嘛,不懂表達自己的感情很正常,要是十來歲的孩子,才剛剛青春懵懂的年紀就知道挺身而出保護美少女,那才是怪事了好吧。
我又沉默了一下,決定把一切都坦白,又道:“別打岔,事情當然不可能就這麼完結了。後來我沒敢再給她寫情書,上了初中之後,我滿心歡喜地以為依舊可以跟她在一個班,結果她中考沒考上我們鎮上的初中,花了點錢才進了尖子班。我在一班,她在三班。”
說到這裡,連我自己都忍不住回憶起了那個時候,十二三歲的年紀,身邊的男孩女孩們也都漸漸懂得了男女之分,偶爾有一些甚至開始知道打扮自己了。
不過那時候我也發現,自己有些配不上她了。她家裡父親是醫生,母親在鎮上開了個服裝店,生活過得不錯。而我家呢?爹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老爺子是神神叨叨的陰陽術士。
不過當時我雖然有所發覺,卻沒有太在意,後來終於還是再次鼓足勇氣,而且不再是像以前那樣,只是直白的在一張紙條上寫著“我喜歡你”這麼簡單的幾個字,而是發自肺腑地用自認為最溫柔,最完美的言語表達在了紙上,然後託人交給了她。
我滿心歡喜地等待著她的回應,結果等來的卻是石沉大海。那時候鎮上的學校條件並不太好,三班的人去廁所,總是要經過我們班的門口。我每次下課之後,就靠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跟同學們聊天,也順便等待我的意中人。可是她總是會繞遠路躲著我,實在躲不掉了撒腿就跑,好像我是洪水猛獸似的。
聽到這裡,胡沁雨又哈哈大笑起來,完全不顧我的尷尬:“難道這樣你還沒放棄?人家都那麼躲著你了,很明顯是對你沒意思嘛,而且我估計她肯定怕了你啦!”
我不肯服輸地嘴硬道:“怎麼會呢,我那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