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3 / 4)

,殺傷力最大的組合式弓,這種弓的拉力在五十公斤和七十五公斤之間,短小便於騎兵運用自如。這種弓射出的箭殺傷範圍可達三百米,如果在箭上裝備上鋒利的金屬箭頭,便能穿透最厚的盔甲。配合蒙古騎兵的機動力,簡直就是打遍天下無敵手。

蒙古騎兵天下無敵,基本上靠的是弓箭,不像是歐洲重騎兵傻乎乎的只知道衝鋒,衝鋒個一兩個回合,就衝鋒不動了,蒙古騎兵打法很靈活,看見重騎兵基本上是策馬就跑,一邊逃走,一邊向後方的敵人射箭。蒙古人稱這種戰法為“曼古歹”。

這種戰術的精髓在於,一是從遠距離攻擊敵人,二是持續不斷的攻擊敵人,三不給敵人還手的機會。在這種攻擊下不論敵人的精神和裝甲多麼堅強,徹底崩潰只是時間的問題。歐洲騎士大多配備重盔重甲,雖然近戰時十分強大,機動力卻根本無法和蒙古騎兵相比。如果碰上蒙古騎射手,不僅追不上,連逃都逃不掉,只有作箭靶子的份。

而且蒙古騎兵不像歐洲騎士那樣完全依賴強攻,他們只有當先用弓箭把敵人殺傷大半時才與敵人短兵相接。現實世界的古代,蒙古騎兵就是靠這種戰法在多瑙河畔大破歐洲最精銳的十萬匈牙利大軍,殺敵七萬餘,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紅色多瑙河”,幾乎徹底消滅了歐洲的抵抗力量。

楊毅想要的軍隊,就是這樣一支輕騎兵的軍隊,為此跟瓊斯也是研究了很長時間,瓊斯是個真正的戰士,很快領悟了楊毅的構想,完全贊成訓練出一支輕騎兵來,所以戰馬是必要的一環,這也是為什麼楊毅迫不及待的讓福曼去買戰馬,起碼要讓洛克郡的這些土老帽會騎馬,並且要騎得好,不管怎麼訓練,都必須要成為一個合格的輕騎兵,他騎士老爺的銀幣不是那麼好拿的。

戰馬還沒有買來,但也不能小夥子們閒著,於是楊毅和瓊斯就先製造了些長槍,說是長槍,騎士跟紅纓槍差不多,杆子是木頭的,只有槍尖是鐵的,每天楊毅和瓊斯就帶著三十個小夥子扛著紅纓槍圍繞著洛克郡跑步,跟五公里一樣,一天跑三次,先把體能練出來在說,跑完步,就訓練走步和軍姿,以及一些刺殺的本領。

總教頭當然是瓊斯,楊毅身在其中,不過是起到一個帶頭作用,目的無非是,看到沒有,騎士老爺都跟著訓練,你們還有什麼可抱怨的?於是乎,楊毅瓊斯帶領的三十個小夥子跑步,就又成了洛克郡的一景,甚至一些孩子無聊的也跟在他們身後跑……

洛克郡的人從來沒見過有這樣訓練戰士的,但只要有騎士老爺在,洛克郡永遠不缺少熱鬧看,洛克郡人越來越習慣楊毅的稀奇古怪,楊毅也每天咬牙堅持跟著訓練,不為別的,就為了一份安全感,特媽的,老子學魔法是不成了,成為一個偉大的騎士也夠嗆,可老子起碼得有自保的能力……

別說,折騰了一陣子,楊毅這個小白臉之前的亞健康狀態有了改善,人也變得精神了起來,一個星期後,福曼帶人趕著五十六匹馬,三十七頭牛,五百隻羊回來了,聽到小孩子們來通知他,楊毅急不可耐的去迎接福曼,內心很是激動,老子的輕騎兵終於有馬騎了,可是當他看到福曼趕回來的馬,一張臉頓時就耷拉下去了。

五十七章 列夫騎士

牛羊都是好牛羊,還有不少是奶牛,給戰士們每天喝杯牛奶,也在楊毅的計劃之內,牛奶看來是不成問題了,可福曼趕來的這些馬,實在讓楊毅失望到了極點,一個個無精打采,不是年齡太大就是太小,要不就是有些瘸,還有的身上長著賴斑,全都是劣馬,這些馬別說當戰馬了,拉車都顯得費勁。

楊毅站在洛克河邊上,看著河那邊成群的駿馬,再看看福曼帶回來的劣馬,緊盯著一臉風塵的福曼,語氣陰沉問道:“你給我買來的就是這樣的馬?”

福曼一臉無奈,道:“我尊敬的騎士老爺,我真的是盡力了,列夫騎士很喜歡金幣,可是他並不喜歡把好馬賣給我們。”

“為什麼?他的馬留著生孩子嗎?”楊毅壓抑著怒氣。

“列夫騎士的馬不賣給咱們,還可以賣給別人,他的馬不愁賣,之所以不賣給你,是因為列夫騎士領地有很多平民跑到洛克郡來幹活,洛克郡幹活的人多了,給列夫騎士幹活的人就少了,列夫騎士很不滿意,而且我看他對你比較有戒心,相信我,洛克郡裡一定有列夫騎士的人帶給他訊息,他應該知道了咱們十個銀幣一個月徵兵的事了。”

楊毅恍然大悟,原來洛克郡還有其它領地的探子呢!看來自己也要培養些情報人員了,感情這位列夫騎士有點忌憚我,不想把馬賣給洛克郡,不想讓洛克郡發展的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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