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4 / 4)

小說:第三隻手 作者:孤悟

這就是人生,好事來的時候,擔心隱藏著禍事;而禍事一來,卻總是一連串,連自己的親人也在落井下石。幾年後,在全家的艱辛努力下,我們終於還清了所有債務。就在這一年,我年滿六歲,走進了學校,成為了一名學生。

我至今還不能肯定,我最初讀書的那個地方叫不叫學校。這裡是一間大屋子,最早是村裡開大會的地方。那時候的村,還不是現在意義的村,只是現在意義的隊,實際上也就是一個莊子。全村人都姓丁。有幾年,正是毛主席提倡“模範媽媽”之後、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之前,大家都發了瘋一樣生孩子。孩子尤其是男孩子多,就意味著家裡的勢力大。就這樣,村子不斷增大起來。後來,村子太大了,覺得有必要讓年紀小的孩子們有一個近一點的地方讀書,就騰出這間屋子。

屋子裡的桌子和凳子都是土磚做的,整整齊齊地排成六排,正中間一個過道,前面掛了一大塊染黑了的木板。這樣,有了黑板,桌凳,便成了教室。左邊是一年級,右邊是二年級。兩個年級共五六十名學生。所有課程包括語文,數學,繪畫,音樂,體育。所有教師只有一個:陳老師。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的一天下午,我比往常提前一些來到了學校,我站在教室門前的大操場上,等著陳老師。這個大操場原本是村裡曬稻用的稻場,現在也還兼具稻場的功能。那天天很冷,我穿著厚厚的棉褲站在操場上老師必經的那個路線上。因為個頭太矮,穿的衣服又多,我遠望去一定像一個大皮球。我顧不得這些了。我必須找到陳老師,有重要的事情跟他談談。

快上課的時候,陳老師來了。陳老師遠遠地看到了我,喊道,喂,丁三妹,你怎麼不進教室,外面這麼冷,站在這裡幹什麼?

我說,老師,我找你。

陳老師說,找我幹什麼?

我說,找你告狀。

告狀這個詞是爸爸教我的,我之所以用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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