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
莫鑫鑫迅速轉過頭來,這男人的臉,化成灰她都認得,內心有道聲音告訴她快逃,拔腿狂奔啊!但是雙腿像是有意識般,定在原地不動,張口結舌的看著眼前的男人。
連小男生都察覺到媽媽的不對勁,趴伏在母親胸口,睜著淺褐色的瞳仁,好奇的看著高大的叔叔。
“這位太太。”他嘴角微揚,勾起一抹淺到幾乎看不見的微笑,比孩子稍深的瞳仁乍放精光。“你的小孩偷走了我的寶物,請你跟我走一趟,商量一下賠償問題——”
一股怒氣梗在胸口,千言萬語只化作一句暴吼,“你想得美!”
男人微笑加深,伸手握住她手臂笑道:“子債母償,你沒得選擇,莫鑫鑫。一連同她及她懷裡的小鬼,一同摟進懷裡。
“放手、放手!”被抱滿懷的莫鑫鑫漲紅了臉,原以為是害羞,其實是氣紅的。
兩年來她不只長了年紀,成天帶小孩也長了力氣,沒這麼容易讓人吃豆腐不還擊,她奮力掙扎,得空後回頭,朝那張可惡的俊顏甩了一記巴掌。
“啪!”清脆的巴掌聲不只讓她懷裡的小孩嚇呆了,也讓四周看戲的旅客們流露出驚訝的眼光。
男人沒生氣,也沒動怒,承受她這一記辣巴掌,苦笑。“這就是分開兩年後,你送我的第一份禮物?”不畏她的潑辣火氣,他溫柔地低嘆。
“禮物?我還有一份大禮要送給你呢!”她驕傲的抬頭,直視他那深情的眼神,不為所動地宣告,“我的律師會跟你聯絡,離婚協議書就差你簽字而已!”
他眼眸精光乍現,以笑容掩飾真實情緒,微笑道:“除非我死。”大掌輕撫她的臉蛋,動作輕柔得像在對待一件珍視的寶物,“否則——你永遠都是我貝洛斯·列斯登的王妃。”
就算過了兩年,她依然在他心深處,佔領他心中最柔軟的一部份。
這段日子的分離,是為了重新檢視自己,為了在她面前呈現完美的一面,為了成為……她要的男人。
他不想再發生兩年前那件令他痛苦的往事,當時帶著孩子離開的鑫鑫,對他,是極度的失望吧?
這一回不會了,他會帶她回國,讓她心甘情願地,當他的後。
“還在生我的氣?”貝洛斯親自為莫鑫鑫倒來一杯溫牛奶,擺放在她面前。
無奈她大小姐撇過頭去,完全下看他一眼。
唉……
從倫敦機場逮到她,不由分說地帶著她搭乘私人專機回到臺灣來——這裡,這棟房子,是他們開始的地方。
在五年前,為了尋回母親還物——翡翠之鑰,他千里迢迢來到臺灣,買下了這棟房子,同時這棟房子,也是她與養父母先前的住所。
他們曾經是師生,曾經無煩憂的同住在一個屋簷下,肆無忌憚的熱戀……
三年前,他迎她回國完婚,他們成了夫妻,還擁有一個愛情結晶。
但愛情的力量敵不過現實的考慮,他背上沉重的壓力和憎恨,令他無法開朗溫柔,板著一張冷峻嚴肅的臉面對他的領地子民,唯獨她。
只有她,才能釋放他生性中的熱情和快樂。
可她要的,不是一個工於心計,只會奪權謀政,不體恤民心的冷峻王子,就算再愛她,也是枉然,所以她失望出走,離開他的生命,她不要他們的孩子像他……
“鑫鑫,讓我抱抱我們的孩子,好嗎?”貝洛斯深深嘆了口氣,低姿態的請求。
坐在客廳沙發上,不發一語的莫鑫鑫,不忍心的看了他一眼,再看看懷中的兒子玩著那顆“挖”來的藍寶石,內心五味雜陳。
她就知道兒子被靖哥教出來的壞習慣,總有一天會讓她惹上麻煩,她也覺得兒子這回隨手“挖”來的東西怎麼那麼眼熟?
原來她多年前看過這個東西,在她初到列斯登共和國時,當時的國王席爾,手中令牌上的藍寶石,就跟眼前這顆一模一樣——她兒子正玩得開心,愛不釋手,絕不讓給別人。
她頭好痛……可又真的很生氣!
“艾莫斯,讓爸爸抱抱,好嗎?”貝洛斯見她意願極低,便轉向兒子下手。
對兒子的記憶,停留在他甫出生那一個月,那時的他成天抱著兒子,感受身為人父的喜悅和快樂,有愛妻、愛子,貝洛斯覺得此生已別無所求。
滿月後,他的長子在受洗命名大典上被命名為艾莫斯·列斯登,在希怕來語的意思是“負重者”,意謂艾莫斯肩上的擔子沉重,需有雙強健的臂膀肩負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