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執行協定,並不要再做刺激別動軍的事情。
“中日雙方有法律效應的代表,簽定了《中日停戰協定》,我中方,本著大國的信譽,自然會去遵從。但日方在某些地方,似乎做得很不到位。我們在此,希望日方本著誠信的執行《中日停戰協定》中的條款,儘快從東南亞、南太平洋等地撤出……”中方公開宣告之後,直接給日本內閣施壓,表示東南亞、南太平洋等地,根據條款,已經屬於中方,所以,這些地方,已經沒必要再受日軍的守衛,雖然日軍還沒有撤出,但卻也不會有多大戰鬥再發生,因此,對各地的海外日軍,日本當局,也沒必要再進行軍事物資的補充了。如果日方堅持軍事物資的補充,那無疑是沒有足夠的誠意,是還抱著準備戰鬥的心思來看待問題,這是中方所不能接受的。
東久邇內閣深以為然,隨即,還真的下令,禁止向海外駐軍補充軍火。而別動軍這邊,卻是不受這個約束,以接管防務為由,反而是大張旗鼓的向各地輸送物資和兵力。你日本要是擔心別動軍這些物資和兵力會用到未撤退的日軍頭上。那最好的辦法,自然是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