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只是一個男人,即使葉振是他身上的一塊肉,林仁覺得自己也有從身上把肉剜掉的覺悟。
在家裡前一段時間還過得挺好的,後面幾天就非常不如意。
因為隔壁村的那位譚雲華回來了。
為迎接過年,林仁家裡正好殺了兩頭豬,殺了些雞鴨鵝,林仁家裡就要林仁提些肉到譚雲華家去拜訪。
他奶奶和媽媽對他這些話的時候,他愣了好久,道,“給他們家送肉做什麼?”
他奶奶笑著道,“你這孩子怎麼腦袋不開竅,現在要過年了,自然要送些肉過去。”
林仁知道家鄉的風俗就是殺豬之後要給一些近的親戚送肉,但是,“我們家又和他們家沒有關係,送什麼肉啊。”
“你這娃娃都在想些什麼,那是未來丈母孃家裡,有沒有關係,你還要娶他家的女兒呢,現在送些肉去,你就不願意了,他們家還願意把女兒嫁給你?”林仁的母親教育著他,完全是一副認為兒子不懂事的模樣。
林仁呆住了,“我沒要娶他家的女兒。”
林仁的奶奶和老媽都以為他是在害羞呢,道,“娃,快送肉過去,現在害羞這些做什麼,等你有媳婦就知道。”
林仁欲辯無言,而他家似乎認定他要和譚雲華結婚,他不要送肉過去,便又被爺爺也數落一頓他不懂事。
林仁最後只好苦著臉提著肉去譚雲華家裡。
還是林仁第一次來譚雲華家,她家是在一個院子裡,一棟二層小平房,林仁去了,就被譚家熱烈歡迎,林仁將肉送了,然後說了一下是他家奶奶的心意,然後就準備走了,譚家卻硬是拉著他留他用午飯,而且要他和譚雲華一起說話看看電視些。
林仁實在推託不得,只好留在他家吃午飯,然後說他家裡有事情,強辯大半天才沒有被譚家留下來吃晚飯,帶著譚家給的回禮回家去。
林仁把譚家給的回禮放在堂屋桌子上,就上樓吧自己關在房裡。
家裡兩個婦人都認為林仁那是害羞,林仁的父親和爺爺卻是看出來林仁對譚家的閨女似乎是沒有多大的興趣。
於是林仁的父親不得不想到林仁是不是另有喜歡的姑娘。
當天晚上,林仁的父親就找他談話,內容主要圍繞著林仁要是有喜歡的姑娘,那麼,退掉譚家的閨女也行,讓他把那個姑娘帶回家來,他們一家會好好接待她,他們想什麼時候結婚也給辦婚事,要是沒有喜歡的姑娘,但林仁已經到必須結婚生子的年齡,他就必須得和譚雲華結婚,而且,兩家人在林仁沒回家的時候已經走得非常近了,附近幾個村的人都知道兩家要結親,每次路上碰到熟人,大家都還要問一句什麼時候來喝他家林仁的喜酒呢。
林仁愁著眉聲不吭,只把他父親氣得拍桌子,最後林仁只好道,“我沒有喜歡的姑娘,但是,我也不喜歡譚雲華,不想和她結婚。”
他爸被他氣得道,“你不想結也得給我結。譚家閨女哪裡不好,人也俊,身板也好,工作也體面,和你一樣是在北京,而且,她家已經在北京置房子。這樣一來,倒是你配不上人家,現在你還在裡挑三揀四。這個也看不上,那個也看不上,你想娶仙女嗎,不過那仙女也還不是個女人架子,而且看看你自己現在這副要死不活的模樣,誰還能瞧上,就知道挑揀,你這個毛病早該改,全是你奶奶和你媽乾的好事,把你給慣成這副模樣。”
林仁被他父親氣得也拍桌子,道,“我好不容易回來一趟,你讓我安靜會兒行不行。”
林父氣得胸膛起伏了好一陣,然後直接起身道,“你給我結婚,別的為我們管不住我們不管,以後讓你媳婦來管,等你有兒子,你就知道我們的辛苦。”
林仁趴在桌子上嘆了口氣,實在是煩。現在家裡也住不下去。
其實要是他給家裡說譚雲華被包養過的事情,家裡肯定不讓他娶,只是,他覺得這樣說一個姑娘不厚道,會讓譚雲華以後一輩子都揹負這種名聲生活,所以,他才一直沒說,但是,要他娶譚雲華是不可能的,也許別的女人他還可以勉為其難考慮下,但譚雲華考慮都不用考慮。
第五十七章
林仁以為自己的反抗會有效果,家裡不會讓他和譚雲華結婚,至少會緩緩,沒想到第二早晨才四點多鐘,他就被他父親從暖被窩裡給扒拉起來,他擁著被子惺忪著睡眼問他父親,“這麼早是做什麼?”
他父親拿眼瞪他,道,“在家裡就知道看電視,昨晚是不是又看得晚了。快穿衣服起來,有事情。”
林父下樓去了,林仁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