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嫂嫂們一陣勸說,李傳林也終於答應了下來,開廠子不是開店,好多事不能商量著來的。要是自己不佔多數股份,日後還真是不好做事,總不能稍大的事就找大家來商量、解釋吧,何況很多事是解釋不清,甚至是沒辦法說的。
“那行,這事就這麼定了。傳健,你人頭更熟,過完年就去縣裡張羅。走人家、待客的事,讓你老婆帶著家德他們兄弟搞,莫耽誤了正事。”
“哎”
“還有件事,傳田公婆(夫妻)想開文印店,我們錢是幫不了什麼,大家商量下,是不是幫他搞搞裝修之類的。都是一家人,傳田又是最小的老弟,該幫的總要幫的。”
“要的”
“要的”
見兄弟們沒意見,李傳勐又吩咐道:“傳健,你跟水務局的賴局長熟,他們正好做了新樓,店面還沒往外租,去看能不能搞個把店面給他。他們做機關生意的,還是在政府側邊開店好。”
“嗯,上次賴局長的裝修款還有幾千塊錢,免掉他的算了。讓他租兩三個店面給我們,以後店子不開了,光轉讓費都賺得回來。傳林的店也開在那好,現在縣裡有錢的人大部分都是當官的,傢俱店開在那裡,他們平時也看得到。”
這辦法好,李傳勐見兄弟們不反對,直接答應道:“要的,這些事你更在行。媽的,現在街上轉個店面都要萬多兩萬塊錢,那夥人還真會賺惡錢!哦,對了,你走之前問問家明,他眼光比我們都更好,看廠房建在哪合適。要是以後縣城發展起來了,地皮又能賺大錢。”
“對對,家明那雙眼睛,真是菩薩給的,看什麼都看得準!”
商量完了正事,那就烤火、喝茶、聊天,平時大家都忙,幾兄弟也正好坐下來談談心。幾個妯娌去張象楓的新房裡烤火看大彩電,廚房裡抽菸的人多,搞得烏煙瘴氣的。
幾妯娌說說笑笑地剛出門,二嬸就讓等在門口的李欣華拉住了,“姆媽,我有事尋你。”
“什麼事?”(未完待續。。)
第六十三章 規矩擺中間
薯絲飯、木炭火,除了神仙就是我。這是崇鄉人對冬閒時節的概括,也是對現實的一種無奈感嘆。農村裡賺錢門路不多,田裡的活忙完了,可不就是烤火、扯淡?
李家這一年多日子好過了,吃的都是白米飯、大肥肉,薯絲飯只有孩子們想起來了時,大人們才會做一餐讓他們吃個新鮮。吃上了白米飯,自然也就會有付出,人家冬閒他們可閒不下來,晚上還得商量來年的生意,調解生意上的矛盾。
李欣華給她母親遞的小話,也就是一句小話,她母親雖然沒有做生意,但男人們都是生意人,一些基本的常識都知之甚深。若是文印店離不開侄子,入股甚至是拿乾股都理所當然。可光憑出一個主意並不出一分力,就想在一個鐵定會賺錢的生意裡分一杯羹,即使人家當時答應,日後也會使盡各種手段將你驅除出去。叔侄親是親,可再親也親不過錢的,有些事還是把人心看壞點好。村裡為了錢或是其他的事,兄弟之間都可能打架,何況是叔侄?
站在李家明的角度上去看,那就更理智了。就如他幫曾寧生、林全保出主意,向他們索取不菲的報酬,卻不會提入股的事一樣。生意講的是雙贏甚至是多贏,若是一方覺得虧了,這生意就沒法做下去,到頭來會竹籃子打水。
這無關於人品道德,而是生意規矩,也是人性。
“家明,我覺得還是過分,要是沒你。算了,說了也沒意思。”
二嬸和李家明的這些解釋,他後媽倒是很贊同,下午四嫂找她借錢時,人家拒絕入股,她就推脫家裡的錢要開廠,沒有多餘的閒錢。
“欣華,生意是生意,人情是人情,這兩者是要分開來的。”
這話聽起來耳熟,哦,這就是昊哥他們那的口頭禪。正在火塘邊烤火的李家明異樣地看了眼幫腔的阿姨,父親想回鄉開小廠子,估計就是她在後面攛掇的。難怪她今天沒借錢給四嬸,原來她信奉的是那一套生意場上的規矩。也沒錯,禮尚往來,各人有各人的家。你幫我、我也自然要幫你,總不能凡事都是單方面地幫,而不求回報吧?
自己無條件幫四叔、四嬸、舅舅他們,那是前世自己欠了他們的,得這一世來還。阿姨已經謝過了媒,可就不欠四叔、四嬸了,既然不欠,就不能再拿以前的事說事。
這樣好,父親太忠厚了,得找個精明強幹的後媽。夫妻還是互補好,互補才能家業興旺,象軍伢哥、紅姐他們那種,只能過個安穩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