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好景不長,技術力量雄厚的微軟(華國)只花不到一個月時間,就研發出了類似的網管軟體,方正、浪潮、dell、hp都紛紛殺入網咖機市場。
群雄混戰啊!
而且隨著電信與郵電分家,第二期國家骨幹網的三百億資金砸下去,國家骨幹網從東南沿海向內地加速延伸,數家pc廠商的競爭愈發激烈。隨著pc廠商的混戰,聯想旗下的各大連鎖網咖擴張乏力了,市場上既然有相似軟體,拿來盜版就是,哪個老闆會捨得白交那個10%的加盟費?
換句話說,當初柳老爺子和秦總的如意算盤打錯了,他們誤判了對手的研發能力,也估計錯了微軟(華國)的研發實力,以聯想集團的實力,根本不足以壟斷這個新興市場。
微軟那幫狗東西啊,明明可以象sohu樣做網路版,賺那些授權費,可他們偏偏只做單機版,氣得李家明和老章在公司裡破口大罵。
幾百萬美元啊,而且是一年半淘汰舊機,可以再賺幾百萬的買賣,就讓微軟那幫狗東西給攪黃了!早知道這樣,就不應該跟聯想合作,而應該把《網咖整體解決方案》交給所有的pc廠家,好歹每臺網咖機都能賺5美元的授權費。
罵了一陣,心裡舒服了點,李家明主動發了支菸給老章,安慰道:“算了,算我們倒黴”。
“不算了,還能怎麼著?操,早知道聯想這麼無能,算了!”
也只能算了,只怪it業的核心技術都在外國人手裡,從cpu、顯示卡、網絡卡、硬碟都需要進口,聯想只是一個組裝工。他們研發出網咖機,人家只要拿一臺過來拆開,立即能依樣畫葫蘆。
要命的是,國內只有專利保護,沒有知識權產保護一說,聯想的競爭對手山寨他們的網咖機,根本就不違反法律。就象聯想的pc機、筆記本,都是照抄ibm、dell的成果一樣,老二都別笑老大。
正在倆人生悶氣的時候,笑逐顏開的鐘朝誠進來了,疑惑道:“二位,幹嘛呢?”
“有事說事,沒事滾蛋!”
‘咳咳’,正高興的鐘朝誠讓兩人嗆得直咳嗽,“家明,你上次答應了技術部,會給他們20%紅利是吧?”
這次不用李家明吱聲,臉色不好的老章就不耐煩道:“你出個方案,給他們就是。想馬兒跑,又不讓馬吃草?”
李家明見鍾朝誠如此猶豫不決,疑惑道:“怎麼了?”
“我的老大,這可是1200萬,不是120萬!”(未完待續。。)
第九十六章 真正的老謀深算(中)
智慧財產權保護就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保護了技術持有者的獨佔權,保護了創新;另一方面也對知識分享造成了障礙,反過來阻礙了進一步的創新。
很遺憾,華國大陸只承認專利不承認智慧財產權保護,因此《網咖整體解決方案》能被所有人借鑑甚至是剽竊。可反過來,由sohu和聯想合作開發、完善的《網咖整體解決方案》受美國法律保護,也受歐洲、日本、韓國、東南亞各國的法律保護,因為他們都是wto成員。
“操,我說怎麼人家一個星期就能研發出網咖機,聯想居然花了兩個多月!”
“對,聯想那兩個月時間,就是在與東南亞、日本、韓國及臺灣的網咖主協商合作事宜。剛才我從聯想回來,秦總他們已經在與美國、歐洲的‘網咖’主談了。”
“難”。
老章在美國呆了七年,對美國的情況太熟悉了。美國人民不差錢,他們的網咖不叫‘網咖’而是叫‘網咖’,幾乎都是咖啡館免費提供給顧客使用。聯想去跟那些‘網咖’主談,估計收穫不會太大。
“哎,真給技術部發1200萬獎金?這可只是三個月的,我估計以後每個月還有上百萬!”
這倒是個麻煩事,倒不是李家明和老章捨不得這點錢,而是這些錢發下去,這幫技術狂恐怕大部分都會廢了。久貧乍富之下,這幫小子不去聲色犬馬才怪。當初曾春拿了一百萬,轉身就在賭場裡輸了幾萬,這幫人又能比他好得了多少?
沉吟良久,李家明幽幽道:“老章,這方案是我的創意,發獎金不能少我的吧?沒我的創意,沒我建議的介面,你們能這麼快搞出軟體來?”
李家明一提醒,正發愁的老章連忙會意道:“朝誠,做個方案出來。大家都出了力,獎金就應該大家都拿,還得按貢獻大小分配,這樣才公平。”
兩位大佬拿了大主意,鍾朝誠這個執行者就好拾遺補漏。年輕人是不能暴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