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表現在別的地方。她對唱歌跳舞感興趣,很有表演天賦,我看過她模仿印度電影《大篷車》裡那個美麗的麗達跳肚皮舞,模仿得惟妙惟肖。
亦梅自從認識我之後,就常常來我家找我玩。若按輩分算,我得和表弟瑞瑞一樣叫她“姨”,但她毫不在意的叫我“海棠姐”。她這種落落大方的態度打消了我和他們兄妹交往的顧慮。說實話我也喜歡這個活潑可愛的妹妹,於是我們在假期裡就常常玩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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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梅喜歡來我們家玩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我們家的“三洋”牌收錄機和“日立”牌24寸彩色電視機。那是我媽媽託朋友在廣州買的。當時雖然已經是1985年,但我們家這兩大家用電器在這個小城還屬於領先水平,是少部分家境好、有門路的人家才享有的奢侈品。亦梅常常來我們家看電視,聽音樂,跟著收錄機學唱歌。我記得,當時的很多流行歌曲,比如《踏浪》、《我的中國心》、《外婆的澎湖灣》都是和亦梅一起學會的。
亦梅每次從我們家告別的時候,都邀請我下次去她家玩。我心懷鬼胎,自己並不敢去。每次都是亦梅等來我家玩了一陣,我又找藉口去她家。只有和亦梅一起,我才有膽量走進他的家門。
去了他家,也並不一定能見到他。高二了,明年就要高考,假期是徒有虛名的,幾乎天天要補課。
只有一兩次,能碰見他。
有一次我和亦梅在門外踢毽子,他從房間走出來,也要和我們一起踢,說是學習累了,換換腦子。
男孩子踢毽子多少是有些笨拙可笑的,在亦梅的大笑中,他很快認輸,把毽子還給我們。踢毽子是我的強項,我能單腳連續踢200多個,還能跳出各種花樣。當時流行的比較複雜的踢法叫“八接”,顧名思義一共有8種花樣,由易到難,有單腿踢、側踢、穿花、釣魚、打拐等,每種花式至少得踢8次,看誰能最快透過這8道關。每次和班上的女同學比賽我都能大獲全勝。
那天,我把這“八接”表演了一遍,因為陳亦凡在旁邊,我把這小小的毽子踢出花來了。
我用餘光就能看到,除了亦梅在旁邊用羨慕得近乎崇拜的目光看著我,陳亦凡也在點頭微笑,目光帶著欣賞。
還有一次,媽媽的單位發了好幾箱椰子汁,正好亦梅來,我就送她一箱,並僱了個三輪車和她一起運到她家。他正好在家,亦梅拿了一罐送到他房裡,他就出來了,開啟喝了一口,然後對我說:“海棠,謝謝你。”
他跟我說話總是很慎重的樣子,一點也不像兩個孩子在說話。因為他的這種慎重,而讓我暗暗歡喜。
我依舊不敢和他多說話,甚至不敢在他家久留。每次說不了兩句話,我就要走。那天正好他的媽媽在家,熱情地留我吃晚飯。我說媽媽不知道我出來,下班不見我,要責怪的。他媽媽說:“我們早一點吃,吃完叫亦凡和亦梅送你回家,跟你媽媽解釋一下就好了。”
我心裡狂跳起來。嘴裡卻說媽媽今天晚上要加班,交代我早點回家做飯的。他媽媽也只好作罷。
我逃似地離開他家,在路上心裡卻後悔得要死。心裡在一遍遍幻想,若是留在他們家吃飯,一定會說幾句話吧。會說什麼呢?誇他們家的飯菜好吃嗎?這太俗氣了,而且這飯菜又不是他做的,好吃不好吃和他沒有關係。問他的學習嗎?誰不知道他的學習好呢?學校等著他明年考上清華或北大,為學校增光呢。那麼,我還有什麼話題和他聊呢?總不能說我們班那些破事吧?他已經是高中生了,對我們初中生的事情不會感興趣的。
怎麼搞的嘛,平時在心裡不是有千言萬語要告訴他,怎麼現在一句也想不起來了呢?
他媽媽說吃完飯叫他和亦梅一起送我回家。多好呀,他還沒來過我們家呢。我可以帶他到我的房間,讓他看看我生活的地方。他還可以看見我的書架,上面有好多中外文學名著。我告訴他,這些都是我讀過的,他一定會對我刮目相看,不會把我當成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初二年級的小女孩了。唉,這麼好的機會我怎麼放過了呢?
沒有見到他的時候日思夜想,為什麼見了他反而想逃開呢?為什麼這麼急著和他告別呢?這一次走了,下一次見面不知又要等到幾時?
我是那樣的痛恨自己,卻又不能自已。
我從來沒有向任何一個人透露過這個秘密。我對自己最為珍視的東西一貫守口如瓶。
不是怕別人搶奪,不是怕別人嘲笑。而是本能的覺得,他是屬於我一個人的,是不能被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