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5章 崇禎也改革(1 / 2)

小說:大明督師 作者:奔叔

王大壯和史可法的上書分別放到崇禎案頭的時候,這時候,崇禎皇帝正在施行一場對整個皇族來說是顛覆性的改革,那就是允許朱姓皇族參加今年的秋闈科舉。這一舉措帶給大明的衝擊絕對是震撼的。

倒呂風潮“大勝”之後,崇禎意氣風發,有脫困枷鎖的感覺,但同時也發現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那就是皇權的危機。

前有張居正,後有呂漢強,這都差點架空皇帝,成為皇帝之外的皇帝,而滿朝文武,忠心者少,能用者少,這怎麼能行?於是,崇禎便將目光放到了大明最大的望族——皇族的身上。

明朝的藩王們,應該是大明帝國中最超然的群體了。不用承擔什麼重大責任,卻可以安居王府享受榮華富貴。回到明朝當王爺,也是許多人的夢想。不過你以為,在明朝當了王爺,就可以橫行無忌,沒人能治你了嗎?實際上,到明朝中後期,大明無數天潢貴胄,過的都是一種類似高階囚犯的生活,管理相當嚴格。

明成祖朱棣自己就是藩王造反上位,當然對其他藩王戒心很重,於是,他登基之後,很快著手開始新一輪的削藩工作,藩王的護衛被削奪殆盡,這些曾經不可一世的親王們,沒了兵權,自然也就成了沒牙的老虎,動彈不得了。

到了嘉靖年間,嘉靖皇帝頒行的《宗藩條例》,更是把王爺的權力壓縮到了極限。藩王不能離開封地擅自出城,王府官吏一律由朝廷派遣,當地知府知縣有監視王爺的權利,而且還不能私自放債,不能購買民女……最狠的一條是“二王不得相見”,什麼意思?這麼說吧,假如你封了親王,你弟弟封了郡王,那對不起,你們兄弟以後就不能隨便見面了。因此,藩王的活動範圍被侷限在了封地的城中,除了宅在王府裡,也沒別的去處。

被折騰了這麼半天,王爺們還能幹點兒啥事呢?算了吧,咱結婚生幾個孩子玩玩還不行麼……

且慢!結婚也不是能隨便結的!結婚也有規定!

首先,結婚必須先到宗人府履行報備手續。其次,娶媳婦還有個限制條件——王府的親家,以後全家都不能在做京官。不能在京城當官,這就意味著不能進入權力中心,基本喪失了前途。因此,但凡是詩禮傳家有點文化的家族,都不願意把女兒嫁入王府。

好吧王爺,不要傷心,不管怎麼說,平民百姓還是願意將女兒嫁到王家滴,有妹子總比打光棍強,娶了媳婦,您就可以開始轟轟烈烈的“造人”運動了。

於是,大明皇族以幾何基數無限膨脹,這下不得了,據天啟那個死要錢的魏忠賢詳細統計,有名字在冊的有十五萬七千,不在冊的,需要內帑供給的皇室成員竟然已經達到了六十萬之多。

六十萬頭需要白吃白喝的豬啊,這還怎麼得了?不說他們佔據了大明接近一半的田地,讓朝廷沒有土地租稅,就一個賞賜和祿米的開銷就實在讓人吃不消。在嘉靖七年國家全年的財政收入,只有130萬金,然而每年的財政支出,卻高達241萬金,佔支出專案第一位的,就是宗室開支,佔第二位的,美其名曰武職開支,就是供應藩王以下,諸如鎮國將軍,輔國將軍之流的皇族角色,全是為了養活這幫人。?而當時的藩王宗室,不但人口多,濫支國家財政的現象也更嚴重,向朝廷要賞賜,更常常獅子大開口。不但藩王要養,藩王下面的子弟們,乃至子弟的親眷們,七大姑八大姨,八竿子打不著的親屬,都敢巧立名目要賞賜。按照戶部尚書梁材的說法,明初的時候,如果養活一府的藩王,需要一萬石糧食,那麼現在同樣的王府,就需要至少十三萬石。梁材還發出了一個驚人的預言:百姓的稅糧有限,藩王的繁衍無窮,這樣繼續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據奔叔自己考證,大明到了崇禎年(因為天啟就這麼一個弟弟,所以沒有分封其他的王爺)合計有王爺——98位。若再加上崇禎三個兒子封王,扣除一個未來能當皇帝的太子,湊整了,整整一百。

這都是一個加強連了,郡王都足足有一個加強團,若是後面的,簡直就是超級集團軍的編制了。

於是,大明後來的皇帝嚴格的遵循依次降級的辦法,來削減王爺的供奉,那就是皇子封親王,他的第一個兒子襲爵,依舊是親王,其他封郡王,以此類推,剩下的封鎮國將軍,而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然後——不能然後了,因為再降下去,就是百姓平民了,那就丟了皇家的臉面了。

可這事情又來了,既然依次降級,但必竟是皇帝一脈,為了皇家體面,嚴格要求他們,不得經商,不得務農,不得做工,至於讀書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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