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男人也 作者:津鴻一瞥

難免淪為婚姻裡的弱者,因為婚姻是件男人不合身的金鏤玉衣。男女平等的時代,特別是體力不再是決定性因素的情況下,婚姻裡的遊戲規則就更適用於女性。男人在脫掉盔甲之後,要學習扎圍裙與太太進行一場水平懸殊的類似龜兔比賽,男人顯然是會輸的。

英國查爾斯王子,總是一副可憐兮兮忍辱負重的樣子,他本來也可以風流倜儻的,但是被兩次婚姻的重擔壓著。先是戴安娜王妃帶給他的苦痛、恥辱與是非,幾年後終於撥開烏雲見晴天,與夢中情人卡米拉結拜成親,大家都鬆了一口氣,以為“王子與公主從此過上幸福生活”,誰能料到,不久卡米拉就成了一名“標準悍婦”。

據說,蜜月期剛一結束,卡米拉就將查爾斯“踹“出臥房,並禁止他再踏入半步,王儲再次墜入“悲慘世界”。一個集榮耀尊貴於一身的堂堂王儲,因為婚姻,把自己弄得灰頭灰臉,狼狽不堪。在不需要他打理天下的情況下,家庭居然也成了他的滑鐵盧!男人也許都有做國王的心氣與本能,但是,後天的婚姻,顯然是男人要成為英雄必須跨越的一道門檻。雖然不能因此斷言,男人就是婚姻的犧牲品,但是可以說,經常有男人在這裡摔跟頭,哪怕你貴為王子也不例外。

偉人多獨身。哥倫布如果有太太,她能讓他“出差”或者“旅遊”那麼久嗎?她一定會盤問你要去哪些地方?做什麼?和誰一起去?男的還是女的?為什麼那女人(英女皇)會無緣無故給你三艘船?這樣無休止的糾纏一定會讓哥倫布煩不勝煩,喪失鬥志,最後乾脆不去好了,那麼今天的新大陸就可能被推遲幾百年才能發現。有美國學者研究發現,那些發明家、藝術家、政治家多是單身,也有被太太趕出家門後脫穎而出、異軍突起的,如牛頓、達文西、甘地以及鄭和等。

男人的事業是生命裡的重中之重,可是精力有限,如果天天像唐玄宗那樣陪楊貴妃聽音樂、跳舞、泡溫泉,那一定是荒蕪春秋大業。諾貝爾就有先見之明,終身不娶,做快樂純粹單身漢,專心科研,終於成了偉大科學家。所以有專家就建議,天才千萬不要結婚,因為那隻會徒增煩惱,浪費時光。平庸之輩則可以結婚,或許婚姻還會給他帶來些許溫暖與溫情甚至是成就感。

有個男人的故事,多少有些普遍性。他畢業三年後,一女人說:你有房子嗎?(他流汗中……)三十歲生日那天,在他那一百三十平方米的房間裡,又一個女人說:你有車嗎?他說:這個城市的地鐵很方便。女人走了。(繼續奮鬥中……)三十五歲的時候,每個女人都說:你太老了。五十歲的那年元旦,又有一個女人走進他的別墅說:如果你的健康狀況極差,並保證有兩個以上的器官萎縮的話,我願意嫁給你。

可憐的男人終於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我完全符合。“奮鬥老半天都是為了滿足一個婚姻裡的女人所要的所有庸俗、虛榮、自私與殘酷的要求。許多男人二十歲拼命掙錢儲錢娶老婆,二十五歲拼命掙錢儲錢生孩子,三十歲後拼命掙錢儲錢供樓供孩子讀書。舊時代娶個老婆便是屬於自己的資產,現在女性在家裡才是女王,可是男人擁有的還是舊時代賦予的那些大男人揹負的使命,這多少有點堂詰哥德的尷尬與悲壯。

婚姻的發明者一定是個女性,孫悟空頭上的緊酷咒也是一位女神賜予的。在婚姻裡,男人往往左右為“男”,太太常常讓其陷入這樣一種境地:把男人交給豬、老虎、狐狸一起賽跑,男人如果跑在豬後面,女人要鄙視他怎麼連豬都不如;男人如果跑在豬前面狐狸後面,女人又要鄙視他禽獸不如;男人如果跑到老虎前面,女人就要破口大罵他比禽獸還禽獸。男人如果太老實,潘金蓮就嫌棄他“窩囊”,這個詞從來都是男人專用;男人如果太活絡,成功了,林憶蓮又會唱“愛上一個不回家的人”來約束、譴責男人。

男人是婚姻的犧牲品?(2)

男人天性是自由的,但是,為了女性的一己之私,男人要戴上婚姻的鎖鏈與戒指,體現在服裝設計上,就是領帶,隨時勒死他,隨時牽著他,而且這還是禮儀。天可憐見,男人就在這樣的婚姻裡被迫害、剝削、盯梢,最後漸漸委瑣凋謝。用一句流行語表達,就是“站起來理虧,躺下來腎虧”。

婚姻既然不是男人理想之居,為什麼男人還要“偏向虎山行”呢?因為很少有退路。一是男人離不開女人,沒有女人,恐龍都會滅絕,更何況男人;二是還有人揹負傳宗接代之使命;三是男人喜歡戀愛,並且享受戀愛。可是女性要有名分與歸宿,如果不結婚,她就懷疑你的誠心與愛意,別無選擇,要愛情就要付出婚姻的代價,捆綁式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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