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有變,我們還會有如此默契的婚姻生活嗎?
因為太太認為,性的影響力,畢竟脆弱,而且不太持久,婚後五年了,雖還沒有異常狀況出現,但以後呢?在一個激情的午夜,太太突然停下來問我:“你會永遠這麼需要我嗎?”我一邊忙著撫摸,一邊說:“我是浪子回頭,這一輩子該辜負他人的事全提前幹完了,現在只想擁有你,直到白頭偕老!怎麼樣?這個答案夠肉麻,夠燙了吧!”她全當真話聽著,因為我主宰的黑夜裡,她很嫵媚,很放縱,也很傻,她不想判斷是非。
我經營的酒吧生意不錯,這意味著我的白天依然有條件做“管家”、幹雜活、看小孩……太太的事業也很順達,現為一家廣告公司副總經理,路上回頭率仍然很高。白天,她很自信,很理性,夜晚則是她另外一個好“去處”,她可以很女人地撒嬌,可以性感,或者天真。把自己弄成一杯紅酒,自己躲在裡邊偷笑,然後讓丈夫服用、陶醉,花天酒地,良辰美景。她說:“現在我想通了,只要彼此還有愛,這一切便不會有什麼變故,除非不愛了。”
點評:性愛,它的另一個名字是“權力”。叔本華說過:“性慾及性的滿足,是意志的焦點和意志的最高表現。”男女都會在性愛中追求一種權力,這是情色因素之一,往往透過對方“聽話”等表現,來感受在性行為中的掌控權,從而覺得自己很有能力,滿足自己的權力需求。個案裡的太太在這方面非常配合,極大滿足那位做過“大哥”的浪子丈夫。這貌似是犧牲,其實不然,她一樣享受著這種權力的追求。因為有些時候,權力的需求也可能是被動。特別是女性,在進行一些帶有“被強迫”味道性行為時,會特別興奮,併產生強烈快感。這是因為,第一可以“推卸責任”,比如該女士認為,###不是一個正經女性該有的行為,可是在丈夫半強迫半誘導下做了,她就可以將違反禁忌的責任推到丈夫的身上,而不必自責“我真是個蕩婦”,自己可以更理直氣壯地享受快樂。第二,在被“迫”過程中,因為對方將全部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身上,這讓被動的一方感覺自己是那麼令人情不自禁,這種欣賞而渴望的感覺,會讓人覺得自己飄飄欲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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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浪子回頭經營著“性福”(3)
性可以用來獎勵,但不可以用以懲罰。
為我們的愛加點“戲”(1)
提醒:男人會把性當做禮物
結婚五年了,我們和太太相敬如賓,但我總覺得缺點什麼。平常工作都很忙,回家時,她彎腰脫鞋子的力氣都沒有,一般是直著身子把高跟鞋“踢”掉的;我則掙扎著把領帶扯掉,然後就直奔浴室,晚飯後臉上蓋一張報紙就這樣打著哈欠看她邊收拾碗筷邊嘮叨……
性愛,對她而言,可有可無,雖然從不拒絕我的“非禮”,但閉著雙眼開小差是常有的事。她形容我“總是行屍走肉般地運動著”,單調沉悶,好像是我逼著她做“廣播體操”,所以,我個人好像也興致不高。
有段日子,旅遊行業的生意不好做,在旅行社工作的我這才有空在家賦閒近一個月。一天晚上,很無聊,太太建議我們去公園散步,這是久違的情調,很遙遠的感覺,我都有些不習慣。公園裡沒什麼人,夜深人靜,她喜歡這種氛圍。遙想大學四年,我們最愛去的約會地點,就是師大長安山的那片日本人墳地,有點恐怖,但她可以大聲尖叫地撲倒在我懷裡,我曾說過:“我就喜歡你大驚小怪的樣子。”想不到婚後,她收斂了天真,不再撒嬌,也許是因為我變得“酷”了,也許是我們都覺得過日子是件正經事,於是忘了自己還有許多肉麻的感性的內心需求。
回憶是件美好的事,我們像對偷情的男女幽幽地走在樹林中。突然一個蒙面歹徒從後面舉著馬刀過來:“要錢還是要命?”太太嚇得一頭撲到我懷裡,我聽到她轟隆隆的心跳。大約沉默幾秒鐘後,我急中生智假假地把她推到一邊:“好啊,胡美麗,你約我出來,原來是有目的!他(指歹徒)和你到底是什麼關係?”聽到我叫了個假名“胡美麗”,聰明的太太馬上鎮靜下來,因為從我的語氣中她意會到我要與歹徒玩一個遊戲,一般情況下,我總能臨危不懼,並且我相信自己有能力制服對方。接著,太太意會後就把假戲繼續演下去,要知道我們原是大學戲劇社的臺柱子。太太緩緩地說:“是又怎麼樣?我就是要叫他(歹徒)來試試你的功夫到底有多深?”我心領神會,繼續編故事:“別以為你老爸是刑警隊隊長,我就怕了!”她的靈感也一下子被調動起來:“我今天總算看清你了,你以為練了五年的少林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