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定離手……開!兩個雞一個魚,十三點大。”
劉愈出師不利,第一把就將二兩銀子打了水漂,很多人感覺到遺憾。在賭坊裡,賭客之間也有同情和敵視的心裡,基本都是想“吃大戶”。想賺賭坊的銀子。賭客之間“團結互助”一起轉運氣賺錢的事也常有。
劉愈第一把吃了虧,後面賭的籌碼同樣是二兩。接連贏了幾把之後,明顯能感覺到搖骰子的人有些緊張,畢竟現下城市居民的平均月收入是一錢到三錢銀子左右,像劉愈這樣一出手就是幾兩幾兩的實在罕見。
劉愈的運氣也不錯,小賭幾把,賺了十幾兩銀子,本來劉愈可以乘勝追擊,但劉愈沒有繼續。因為賭坊裡發生了一件意外,有人賭輸了銀子還不了債,準備被人剁手。
在當下的民間,不是事事都要上官府,官府平常很少接訴訟。而平日裡百姓有糾紛,通常都是由鄉里的老人,又或者是里正太保的來管,而官府也基本不阻止一些約定俗成的私刑,比如說浸豬籠又或者是賣兒賣女又或者賭輸了銀子賣妻砍手,只要合乎“合同”的規矩,這事發生了也無人去管。
存在即為合理,很多地方有慘無人道的火刑和私設法場,官府也只是以勸道為主,並不能阻止。否則會激起地方鄉民的抵抗情緒,於地方穩定不利。
而今天即將被砍手的倒黴鬼,劉愈打聽了一下,原本是一個小行商,走南闖北也積累了一點家業,可惜他沒有像這時代守財的商賈一樣置屋買田又或者是“捨本逐末”繼續加大投入以財生財,而是走上了賭博這條路,可惜十賭九輸,他再怎麼精明,就是賭坊的規矩也會讓他的身家縮水,更何況這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