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部分(2 / 4)

小說:庶門 作者:九十八度

被跟一種金堯城中士兵類似的長遠距離武器打成了篩子。

突厥人不善於結陣防守,在敵人面前。他們更善於衝鋒,用鐵騎和馬刀將敵人斬落馬下,防守被他們認為是一種懦弱的作戰方式,為突厥人所不齒。然而這次的敵人所用的正是他們所長,衝鋒,一股紅色的渦流,好像一股紅色的旋風,遠遠殺奔而來,有著一股一往無前的勇氣。

“這是自作孽不可活!”

在這群狼中,也並非所有的狼都認為自己是為勝利而來。至少在花集安看來,霍病這麼盲目的衝鋒分送死沒區別。他作為副將,卻不能不跟著霍病這小子胡鬧。

這是拿命在開玩笑。

突厥的騎兵開始只是零散的阻擊,這對於這支善於快速奔襲中使用長遠距離火器的槍騎兵來說,敵人根本不需要靠近三百步以內,就必須要作出指定動作——中槍、墜馬、死翹翹。初期的順利並沒讓花集安盲目樂觀,花集安料定,當面前同時出現幾十上百突厥騎兵時,這種戰略根本不能奏效,就算是把馬上的人打下去,那些受驚的戰馬也會阻住去路,令他們的衝鋒受阻,他們也將陷入敵人的重圍。

很快,他們便陷入了敵人早已備好的網中。

“呦吼!小爺來嘍!”

霍病一臉張狂,把原本橫在馬上的大順朝戰旗綁在馬頭上,雖然馬的衝勢因為戰旗迎風的阻力有所減弱,但現在正是與敵軍肉搏相見之時,衝鋒的快馬已經無礙於戰局的發展。

距離金堯城已經不到十里,這也正是困城的外圍極限,突厥人臨時抽調了幾千騎兵來阻擊這支突然冒出的大順朝軍隊,本以為這不過是一隊散兵遊勇,可當一些零散的隊伍靠近他們,紛紛被打落下馬,他們才真正提起重視,可沒有給他們太長準備時間,甚至連從其他方向調來的騎兵還沒到迎擊點,這群紅色的狼,已經在一個張牙舞爪小子的率領下,與突厥的騎兵混在一起。

長距離的作戰,有火器的朝廷軍或許會有一些優勢,但短兵相接,沒人會相信他們還能那麼橫。但事實就是那麼出人意料。

一個迎風颯颯一身紅衣的小將,一馬當先衝鋒在全軍最前,突然將手上長長的馬韁捆在腰間,一蹦從馬上跳了起來,直接站在馬上馭馬疾奔,這騎術,即便是突厥中最精良的騎手也為之驚駭汗顏,接下來的一幕,更令所有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這小子將腰間的兩把佩刀抽出,踏在腳下,手中沒有那令人膽寒的長筒火器,而是一個個小小的精緻的小玩意,抽出一支,砰砰砰響幾槍,響幾聲從馬上掉下幾個人,隨後手上的東西一扔,然後又取出兩把左右開弓,連續不斷,遇神殺神遇魔殺魔,把整個突厥人都打傻了。

突厥人何曾見過這般架勢,真是彈指間檣櫓灰飛煙滅,不需要搭弓上箭,不需要填充火藥,只要被這人的目光所及,性命就要堪虞。

有些本來躍躍欲試準備將這小子擒獲的突厥將領,見到這架勢也遠遠避開不敢靠近。

殺神一般,只有仰視的份。

傳說中橫刀立馬,那說的是馬立在地面上,一躍而起,刀過人亡。這次令突厥人也見識了什麼叫真正的“橫刀立馬”,用霍病的英勇來解釋這詞更加貼切:人立在馬上馬韁綁在腰間,腳下踩著橫刀,雙臂張開一臉狂笑,雙手拿著一響便要人命的武器……

單單這群狼的一隻頭狼,就讓突厥人招架不及,更何況他身後還有四百隻洶湧的狼群。雖然槍騎兵所用的只是普通的長槍,但他們卻可在馬上疾奔中射擊嫻熟,不但準確,而且退彈上彈一氣呵成。而之前閔少頃的軍隊,雖然裝備了火器,雖然很多人的射擊手法也不差,但那只是在地面上,在馬上,他們跟一個普通計程車兵無異。

四百騎兵一路殺近城下,距離不到三里。

金堯城城上,大順朝士兵見識到了令他們畢生難忘的一幕,只見遠遠的一張大順朝龍旗在迎風招展,龍旗所掠過,但凡突厥人的營地,突厥人的營地便升起大火,路過突厥人的騎兵,突厥人便死者相籍。閔少頃呆呆地看著那身影許久,終於才驚呼一聲:“少武將軍!”

對於霍病,閔少頃也終於不敢再抱著一種敵意。

士兵們這才知道,原來城外那個令突厥人焦頭爛額的殺神,便是在平定淮地立下奇功的霍小將軍。

對於霍病,很多人只是有耳聞沒有目睹,突厥人看不起大順朝的邊軍,邊軍也看不起大順朝的其他衛戍部隊。軍人的榮譽感和攀比自負心理是與生俱來的。關於霍病的功勞,很多人認為那是吹噓,不過是攻破座城市而已,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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