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叫馬一方,出生在清朝末年一個四面環山,偏遠的小山村,由於那裡得天獨厚的生活環境,使他天生麗質,聰明絕頂,可以說他天生就是一個狀元痞子。
記得在他十來歲時,和城裡的高人志士閒聊,就能談吐自如,出口不凡,有很多高士爭論了一生的話題,卻被他這個孩童三言兩語給道破了,隨即引起了軒然大波,在平安城裡傳的沸沸揚揚,說什麼神童轉世啦!神仙下凡啦,反正是五花八門,說什麼的都有,一時間在平安城裡,成了神話般的人物。他也不失鄉親們的眾望,以全省第一的成績,進入了最終的科舉考試。
那年他剛年滿二十,正是需要踏入社會歷練的時候,小夥子長得英俊瀟灑,只是一身的書生氣,看著很懦弱的樣子,言談舉止都是文人墨客那一套,看著就有些彆扭。
馬一方帶著他的兄弟順子,朝著背井離鄉的京城而去了,在路上,他有一搭無一搭的跟順子說著:“順子,你說這京城會是個什麼樣子,我還從來沒去過京城呢?這次科考我是志在必得,我要考取功名,做一名好官,為一方百姓謀幸福。”
順子撓撓腦袋瓜,傻傻的回道:“連少爺都沒去過的地方,我哪去過呀!我懂的也沒有少爺懂的多,我就知道馬老爺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爺,少爺是世界上最好的少爺,順子只要跟著少爺,什麼都知足。”
順子是從小就跟著他一起長大的,他們倆幾乎是形影不離,不管他說什麼,順子都是當聖旨一樣,言聽計從。
說話間,他們已經來到了讓馬一方充滿無限憧憬的京城。突然,他指著城樓上那兩個大字,激動的說道:“到了,到了,這就是京城,全國最繁華的城市,看,這裡多熱鬧。”
“少爺,這就是京城呀!可真熱鬧,人真多。”順子傻傻的附和道。
馬一方又要勵志了:“順子,以後我就要在這裡做官,為這裡的百姓謀幸福。”
“少爺,那到時候,我還能跟在少爺身邊嗎?我也想來京城。”
“當然,我要你跟我一輩子,一輩子拿你當我最好的兄弟。”
“少爺真好,我就知道跟著我們家少爺,準沒錯。”
主僕二人在京城的鬧市上奔跑著,馬一方竟然高興的,一邊倒著跑,一邊跟順子閒聊,跑著跑著,因緣巧合,馬一方撞在了在京城人見人怕的大小姐夏雪,綽號“火鳳凰”的身上,這大小姐的脾氣,那叫一個暴,上去就是一記耳光,打的馬一方暈頭轉向。
馬一方回了回神,邊鞠躬邊道歉,道:“對不起,對不起,是小生沒注意,撞到了這位小姐,小生這相有禮了。”
說到這“火鳳凰”,那絕對是一個大美人,她的美絕對能和中國古代的四大美女媲美。
一身霸氣的“男人裝”,襯托著她白皙的面板,使她看上去就像一個冰美人,粉嫩的臉蛋,白裡透紅,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就像兩滴晨露一樣透徹,粉紅的嘴唇裡整齊的排列著兩排潔白的牙齒,真要想準確的詮釋出他的美,只能用一個詞來表達,那就是,無可挑剔。
只是這火鳳凰的脾氣實在是太爆,動不動就打人,要是幹了壞事的人,那更是說殺就殺,所以只要是在京城混江湖的人,沒有一個不怕她的,尤其是那些作惡多端的歹人,更是怕的要命,她就是京城懲惡揚善的標杆,但窮苦百姓卻把她當成了救世主,活菩薩。
因為這樣,她也得罪了不少人,也給家裡添了不少麻煩,他爹整天跟在她屁股後面,託關係,求人,花錢,替她收拾爛攤子,可這些她竟然全然不知,因為他爹從來都不告訴她,只是一味的當著“無名英雄”。
她只知道自己闖了不少禍,所以最近也收斂了不少,但是她的威名,在京城那是家喻戶曉,每天跟她混的市井小混混,沒有一個敢拿她當女人看待,都不是叫她大姐大,直接就叫大哥大,是純爺們的叫法。
這火鳳凰雖說跋扈,但心底非常善良,見馬一方和她鞠躬道歉,到是不好意思了,疑惑的看著馬一方,感覺很納悶:這個人是不是有毛病呀?怎麼我打了他,他卻反過來向我道歉呢?
馬一方沒有得到夏雪的諒解,依然彎腰做著鞠躬的動作,夏雪見狀,終於被他的真誠打動,上前安慰道:“沒事沒事,是我出手太重了,你沒事吧!”
這一來,倆人跟班的可都不幹了,氣勢洶洶的就要動手。
順子張開手勢擋在馬一方前面,怒道:“你再敢打我家少爺,我跟你拼命。”
夏雪的小丫頭枝蘭,也不是善茬,看到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