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部分(1 / 4)

小說:明賊 作者:不是就是

“那就說出來!”

“草民這個理事雖然是大夥選出來的,但卻有一個先決條件,草民這個理事無條件服從總兵大人的命令,如果事事都讓那些慫蛋們做主,不是要亂套嗎?”

李信看了周立冬一眼,這人是在表忠心,但卻說到了點子上,然後又糾正了他的說法。

“條例中不是明確的規定了麼,朝陽堡外事需無條件服從總兵府令,內事則自行決定,”

“周麻子,你別亂拍馬匹,小心拍懂啊馬腿上……”

牛蛋也不管合適不合適,一頓嚷嚷。

李信恍然,原來這人就是周麻子。

周麻子率先提出了選理事長和糧食的事。

“堡民們終日不勞而獲,飽食終日,不是長久之計,眼看就到了春天,不如開荒種地……”

說到這個牛蛋便不懂了,他捅了捅身邊的劉稱金,小聲嘀咕:“捕頭大哥,你倒是說句話啊。”

劉稱金乾咳嗽一聲,心道,那周麻子說的有道理,大夥的確是白吃飯,總兵府不可能總白養著他們,周麻子如此說那是以退為進。

李信笑道:“有生產積極性是好事,總兵府近日準備有大動作,你們都做好準備吧,到時候便不算吃白食了。”

這回連牛蛋都聽明白了,總兵大人是要用他們幹活了。不過,李信話鋒又一轉,“理事會不設理事長,理事會凡事由諸位開會商議決定,具體工作可僱傭有能力之人為經理,再由經理組織人手去執行。”

這下大傢伙糊塗了,那鄉紳終於忍不住建言。

“常言道,人無頭不行,這理事會若沒了主事之人,怎麼能行?”

李信耐心的解釋著:“你們十一個人不就是主事人麼?凡事投票決定,超過半數便透過,反之便算否決。”

“大事賴獨斷,不賴眾謀!”

“大事由總兵府定,又何須旁人置喙?”

李信身邊的一個書辦亦忍不住插嘴,大夥聽罷,默然不語。

具體事務的負責人由僱傭人之人執行,一旦對經理人選不滿意,理事會可以隨時將之解僱,如此便解決了以權謀私的問題,更不會出現某個**權獨攬的狀況。

可這個經理又該僱誰來當呢,周立冬毛遂自薦,李信當即否決,又回頭對那書辦說道:

“這一條寫進條例中,經理人選須在當介理事會成員以外僱傭。”

至於僱傭誰,李信便沒有去插手,經過他們緊鑼密鼓的一番商議,最後一致決定僱傭在理事會成員競選中落敗的郭丙煥郭師爺來當這個經理。

一個堡政廳的架子就此搭了起來,李信當眾宣佈,朝陽堡將內遷至鎮虜衛以南三十里處,同時將徵用人力,開礦建廠,並按照工作量劃定薪酬。

從第二天起,遷堡正式提上日程,至於如何遷,則交給理事會去運作,再由幾個鎮虜衛派來的書辦居中聯絡。

不過,事情太過一帆風順就肯定不正常了。果然,李信回到鎮虜衛屁股還沒坐熱,大同府便下發了通牒,由通判周瑾親自傳達。

“朝廷三令五申,禁止私開礦山,李總兵如此做,是公然藐視朝廷法度麼?”

李信暗道:還真忽視了明朝礦禁的因素。明朝在萬曆時期曾設立礦稅監,由宦官擔任,但後來搞的民怨沸騰,萬曆死後便被廢除了。到了崇禎朝,開礦之權更被收歸朝廷,地方衛司、府縣想開礦必須奏請朝廷。

周瑾一頂藐視朝廷的大帽子扣下來,問題可大可小,尤其自己身上還揹著別的官司,等著欽差來調查呢。

“周大人別來無恙,如何以見面就劍拔弩張的,不如先吃幾杯酒敘敘舊,如何?”

李信笑呵呵,周瑾也不生氣,亦是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樣。

“哎,你我哪有舊可敘?不如趕快了卻公事,早一日不見才是……”

李信一陣唏噓,當初的周瑾也變了,不再是那個有些死板有些偏執,但還算正直的周瑾了。熊開元願望自己周瑾身為大同府通判肯定知情,他現在的所作所為擺明了是不辨事實,選擇站在熊開元那一邊。

“這鐵礦開不開自有朝廷決定,恐怕由不得你們。”

既然對方不敘舊,李信便不再熱臉貼冷屁股,立即落下臉來,也不和周瑾多做囉嗦。豈料周瑾竟然一陣冷笑。

“由不得我們?怕是李總兵還不知道吧,知府護兵已經連夜趕赴礦場,你那紅毛鬼現在恐怕已經是階下囚了!”

李信大吃一驚,仔細看周瑾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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