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是可望而不可及,而不是像西方近代的發明一樣,是普及xing質的,把一些在我國古代只有異能人士才能用的技能,透過電視機、手機、衛星等產品普及開來,讓每一個人都可以使用。
就像在前面章節當中提到過的許許多多我國獨一無二的先人文明和神話傳說一樣,其實都相繼的被當代正在不斷進步的科學證實它並不是一種“迷信”,而是一種失落的燦爛文明。無論在古代的書籍和神話當中,都體現了它曾經存在的歷史和價值。
我想,既然我們可以接受西方到近代才興起的很多新生文明和現代化產品,為什麼我們就不可以接受我們先人遺傳下來的jing神文明呢?難道說我們都進步到可以背祖忘宗了嗎?不顧一切的去排斥自己先人的思想和文化,對一個民族來說,是一種悲哀。
就算在發展過程中曾經存在著錯誤,我想,也斷不能對先人們累積了幾千年的文明成果置之不理,龍其是社會道德觀、生命觀等寶貴的哲學思想。至少應該去繼承應該繼承的文明,去發揚可以發揚的jing神文明,不要再把本來就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