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會帶著我從密道出去,豈料……”她真是把他估得太高了,失策啊!
“我們真的被困住了?”他只覺彷彿在夢中。
她重重一頷首。“除非小朝哥哥突然回府探視,否則……我們恐怕是要在這間鐵屋子裡待上七個日夜了。”
把希望寄託在小朝身上?嚴公子仰頭大笑。“小朝會很樂意為我收屍。”
她也是這麼覺得,所以說……這一步的錯估似乎要令他倆一起陷入死境了。
不知是老天保佑還是禍害遺千年,或者吉人自有天相……
無論什麼樣都好啦!總之,嚴公子和戴禍水在餓了兩天後,終於得救了。
儘管戴禍水給下人們放了七天的假,但他們都受不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其中,小朝是第一個回來的。
大家都說捨不得嚴府,飛出牢籠的第一個時辰還覺得很快樂,第二個時辰就開始有些煩躁,想像起在府裡的日子,不知不覺地,那腳步就轉回來了。
戴禍水不禁佩服起嚴公子的無邊魅力,竟能讓如此多人甘願常駐身邊,不離不棄。
只有嚴公子知道,事情根本不是這樣。
他虛弱地躺在床上。瀉了三天肚子,又餓了兩天,他現在的體力降到出生以來最低點。
“小朝,外頭的世界奸玩嗎?”
“府裡比較好玩。”小朝立在床邊,侍候他喝粥。
“是府裡好玩?還是我的笑話好看?”徐緩地嚥下一口粥,感覺米湯滑過喉嚨,溫暖了整個肚腹,嚴公子生平第一次發現,原來吃東西也是件不錯的事。
小朝嘻嘻一笑,不答。
“你們幾時知道那小丫頭的主意有漏洞的?”
“一開始就發現了。”小朝誠實回話。
“我想也是。”見下人們早早回來,嚴公子便猜到,他們根本不曾遠離,全躲在一旁看好戲,直到他與戴禍水倒下,才出面救人。
不過他們終是救了他,沒趁火打劫,可見他的人緣還是不錯的。
小朝沒什麼愧疚感。“是公子自己想明瞭渴望的感覺,如今……”他意有所指地望了手上的粥一眼。“有沒有覺得能夠喝上一口稀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是不錯。”這兩天餓得迷迷糊糊的,他確實有想要吃東西的慾望,但還不到飢渴,證據就是,在餓昏前,他把最後一點米湯全讓給了戴禍水。
“不過我沒想到,在瀕臨昏迷的前一刻,竟還激不起公子的求生意念。”
“我也很訝異。”也許是他太過自大了,但他真的從未想過自己會死。在昏迷前夕,他還是極有自信,他一定會活下來。
是因為從小日子過得太舒適嗎?他不曾想過哪一天,世上會有不順他心意的事。
而既然到最後,天底下每一件事都會照著他的心意去執行,那麼,事前的喜悅、憂傷,或者事後的痛苦、快樂就顯得多餘了。
他就是日子過得太舒服了,才會成天瞎喊無聊。
小朝只能回給他一記濃重的嘆息。“看來想要讓公子明白渴望是何種滋味,需要更大的刺激。”
嚴公子眉頭輕皺。“身體的傷痛我受夠了。”
小朝把肩一縮,默默咽口唾沫。
所有人都知道嚴府主子是個怪胎,成天大喊無聊,只願日日都有新鮮事發生,讓他天天有樂子逗。
他不在乎別人算計他,只要那遊戲新鮮、好玩,他就算受傷、被騙,也會哈哈一笑帶過。
人們都說嚴公子殘忍、殺人不眨眼,然而,他卻曾放過一窩持刀劫掠嚴府商隊、砍得他臥床三日的強盜一馬。只因,那夥賊子是頭一個有膽搶他東西的人,他們讓他見識到了何謂搶劫。
不過後來每一個妄圖劫掠嚴家貨物的人他全砍了,一個不留。因為他們不幹新鮮事,無趣,沒有存在的價值。
嚴公子也不在乎底下的人叛變,但背叛的手法得次次翻新,否則,五馬分屍將是叛徒的下場。
嚴公子甚至鼓勵部屬謀反,只要他們能想出新奇有趣的法子從他身上奪取利益,搶到什麼都歸對方所有,他絕不吝惜。
當然,讓他覺得無聊的,他也不會輕饒。
上酒樓聽歌,哪個歌伶膽敢唱出與上回相同的曲子,就該收拾包袱準備上街要飯了,因為他膩了。
小朝跟著嚴公子也有十餘年了,很清楚主子是怎樣的一個變態人物。
嚴府裡的下人沒有不敬畏嚴公子的,他實在太可怕了。但大夥兒相處久了,又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