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捏的軟柿子,還沒怎麼捏呢,就服軟了,伸手就去拿王會手中的錢袋。
“想幹什麼?一手放人,一手交錢!”王會將袋子藏在身後,圓瞪著雙眼。
這座寫字樓位於繁華地帶,大街上人潮洶湧,熙熙攘攘。刀疤自然不敢當街明搶,只好訕訕一笑,把手縮了回去。
反正錢都取出來了,遲早要近自己腰包,何必急於一時呢!
王會一轉頭,就向寫字樓內跑去。刀疤一看,這不能不跟啊,慌忙跟著王會跑了進去。
“我靠,這小兔崽子著急著搶孝帽嗎?跑的跟兔子一樣!”刀疤剛進大廳門,就見王會快要跑進樓梯間了。趕忙提起勁,拿出百米賽跑的勁頭,朝王會追趕過去。
王會好像故意逗他玩一樣,速度忽快忽慢。刀疤每上一層樓,就能剛好看到王會在上一層樓梯轉角的身影。
刀疤雖然是混混,但混混也不是個個都跟陳浩南一樣能打,身體那麼強健。這次來的三個人裡,刀疤是體質最弱的一個,不過他的心思卻最是縝密,不然光頭也不會派他來幹取錢的活。
刀疤這幾層樓爬的,累的他差點把舌頭給吐出來。如果是平時,這十層樓梯根本不算什麼。可最可恨的,是要全力追趕前面的兔崽子,這才把他實實在在的累了個半死。
爬到第九樓的時候,刀疤感覺到雙腿都是抖得,好像一夜連御七女那種感覺。他剛轉過樓梯,習慣的抬頭一看,想要看看一直在自己身前不遠處的兔崽子跑到哪了!
只聽見耳畔“呼”的一聲傳來,一個白皮的大塑膠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朝他的腦門甩過來。
“這小兔崽子!”刀疤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