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那個人面禽獸,你們昨晚走後,我和他就分手了,他還打我,你看我這一身被打得,我還流產了,他連他自己的骨肉都下得去手,他不是人!”
李夢的眼中閃過一絲殺機和心疼。
但是很快,他就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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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來。
於是,他的臉色變得特別的平靜,說道:“路是你選擇的,這是你們之間的事情,不需要告訴我。”
“夢哥哥,我現在真的醒悟了,只有你對我是真心的,以前我真是好笨,你現在不願意要我嗎?我想從今以後跟著你,我會改變我自己的,你能要我嗎?”
夏依依楚楚可憐的說。
李夢的額頭冒出黑線來。
他是喜歡夏依依沒錯,可那是以前的事情啊。
昨晚都已經恩斷義絕了,現在哪裡還有愛?
頂多還有那麼一絲親情。
畢竟,兩人在孤兒院一起長大,這麼多年了,總是有一些感情的。
可那又如何?
你特麼的都給別人懷了孩子,人家不要你了,你又回來找我?
這要是都能接受,那還是個男人嗎?
李夢痴情,但這並不意味她就傻,也不意味著她沒有底線。
這樣的女人,他不會要的。
“我昨晚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們之間,已經結束了,以後,就形同陌路吧。”
李夢過了半晌,終於還是狠心說出了這麼一句話。
夏依依慘笑起來。
她看著李夢,不知道想到了什麼,說了一句:“謝謝。”
然後,她便慢慢的轉身走了。
李夢伸出手,想要叫住她,但終究是沒有叫。
中午,市委劉書記趕到浮雲縣,代表市委,宴請了唐小寶和李夢。
李夢還揹著他的槍。
他是真的槍不離身。
飯桌上,除了劉書記,郝市長以外,還有縣委秦書記,政府的蒙縣長等人,不過這次吃飯,是定在了縣委招待所。
別看是縣委招待所,但這裡的廚子可來歷不簡單,做出的菜,也非常靠譜。
席上,劉書記可能是多喝了幾杯,一高興,便有些失言了,問李夢:“李兄弟,你這背上究竟背的啥啊,怎麼走吃個飯還揹著啊?”
李夢猶豫了一下,說:“是槍。”
槍?
一群人身份敏感,聽到這個答案,都愣住了。
李夢以為他們不信,繼續說道:“的確是槍。”
頓時,劉書記就皺了皺眉頭,有些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