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分居,並且在六個月後再起訴,法庭認為感情確已破裂,無法修復,自然會判決離婚。但是這些也是拉鋸戰,很麻煩。”朱律師說道。
“我有他家暴以後我的住院病歷,還有當時受傷的照片這個算不算證據?”阿靈問。
其實阿靈早有離婚打算,她在收集和儲備證據,只是一直硬不了心腸這樣做。但作為精明強幹的阿靈怎麼會任憑自己一敗塗地?
“算,不過要看傷害的程度,最好是物證、人證都有對你比較有利。還有孩子的撫養權應該看夫妻雙方的生活、提供教育的條件,法院會酌情判決。你的孩子幾歲?若是一歲之前的嬰兒一般都會判給母親撫養。三歲以下的幼兒一般也多會判給有經濟能力撫養的母親。”朱律師回答。
“哦,孩子四歲多。那是不是阿尕就要搶走孩子的撫養權?”阿靈有些膽顫。
“關鍵還看雙方的經濟實力和可以提供孩子的成長環境,如果雙方都希望擁有孩子的撫養權,那就要看誰對孩子的撫養更有利就會給誰。你有穩定收入嗎?”朱律師問道。
“有的,我是公務員,有固定工作和穩定收入,我有自己的房子,鄉下還有地產。阿尕是沒有工作的,如果離婚,他連房子都沒有,又沒有收入,怎麼撫養孩子?不過要是他爺爺奶奶來搶孩子的撫養權,我該怎麼辦?”阿靈說。
“哦,那法院應該會把撫養權給你的。祖父輩在父母在世的情況下沒有擁有孩子撫養權的權利。除非父母沒有撫養能力,這一點你不必多慮。”朱律師說。
“那好的,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