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沉睡者 作者:世紀史詩

己的舌頭,很可惜,下巴給人預防性地弄了個脫臼,終究是沒能得逞。

嚴鳳堂非常惱火地看著章懷雨,嘴裡不乾不淨地罵開了,“想早死早投胎,是吧?容易!再等幾天,我親自送你到陰曹地府!”

才罵上幾句,嚴鳳堂就馬上冷靜了下來,他不能當著這麼多人的面表現得太過失態,這實在是有違他平日的冷靜。然而,章懷雨意外的舉動,讓他頗傷腦筋。

若章懷雨真有個三長兩短,那他的麻煩就大了,畢竟,戴笠給他的破案時間,已經不多了。從六月十九日受命,到這天是六月二十七日,整整過去八天了,他還在原地打轉,關心此事的蔣委員長有多少耐心,他不知道,但戴笠有多少耐心,他完全知道!

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戴笠從來都沒有耐心,只要規定的期限一到,如果案子還沒破,立馬翻臉不認人,變臉比翻書還快,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線索到了安貞子那裡斷了,中斷的線索要重新連起來,還是要靠章懷雨的配合。真安貞子的嫌疑被排除了,那是好事,至少嚴鳳堂認為是好事,他至少知道還有一個“安貞子”在活動,剛巧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這就足夠了。

有人刻意地利用安氏父女的名字,公開在外活動,很長的時間都不露餡。事情能做得如此滴水不漏,其準備的時間絕不是一天兩天了,準備的目的也很明確,在關鍵時刻就派上大用場。幸好,有真的安貞子主動配合對質,才能讓嚴鳳堂確認一件事,章懷雨是無辜的,就算不是完全無辜,章懷雨也絕不是主犯,頂多一個被矇蔽利用了的人。

轟炸的到來,嚴鳳堂正問到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沒成想,到躲轟炸時,章懷雨就唱了一出自殺戲。

如此決絕地放棄生戀,是在示威,還是真生無可戀了,嚴鳳堂不想去管,他只關心一件事,章懷雨現在還不能死,就算要死,也不能現在就死。

如果真是被人陷害,這樣死也就太窩囊了!

章懷雨是被冤枉的,這個結論,嚴鳳堂在心內可以這麼說,卻不能拿到檯面上來說。

所有明面上的證據,都對章懷雨很不利。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第五章 柳暗花明(2)

明面上的證據,形成了一個完整證據鏈,用來指證章懷雨,一點都不悖於常理。

符合常理的地方,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就說洩密案的每一個環節吧,殺人是一個重要的環節,殺人現場有配槍、有奪命絞索、還有一張簽收條,好像都能指證殺人者,章懷雨是也。從物證上去指認章懷雨,那就是板上釘釘的事了。其實不然,符合常理,卻未必符合邏輯,就說殺人吧,殺龔秘書用槍,殺方秘書就用窗簾拉繩,符合常理的地方,也有異常之處。譬如,方萍死後,殺人者居然還對其毀容。毀容與洩密案之間,又存在著什麼聯絡?

難道,洩密案中,方萍也是一個參與者或是一個知情者?

不過,這個疑問,嚴鳳堂很快就釋懷了,方萍的男友——身為軍統稽查處副處長的夏伯濤,提供了方萍身體明顯體徵的詳細說明,與法醫官檢驗是一致的。

興許是其它原因導致死者的面目盡毀吧?

譬如,兇手在拖動過程中,與什麼表面粗糙的平面,發生了劇烈地摩擦也說不定!

不過,能在同一地方殺死兩個人,並選擇兩種不同的方式,兇手的心理素質也太好了!

可以幹這種事的人,除了從上過戰場殺人如麻的職業軍人之外,還有種人,就是間諜!

既然說到了能幹洩密案這事的人,把符合殺人兇手特徵的兩種人,進行篩選一下,就剩間諜了。一個可以很冷靜地殺掉兩個人的間諜,為了繼續潛伏,同樣對細節十分注意,不會容許自己犯任何疏忽,絕不會笨到將滿是自己指紋的配槍遺留在現場,更不馬虎到丟三落四,留下最不利於自己的證據——簽收條。說起簽收條,如硬要按常理來套,那應該是貼身保管的東西,怎會移屍過程就掉出來了,為何單單掉出來的是簽收條,而不是其它東西。

要把這些證據看成是梁山好漢殺人之後留名揚萬,那純粹是扯淡!這不是梁山好漢上山聚義前要遞交得所謂的投名狀,而是間諜的冒險遊戲!

一言蔽之,若章懷雨真是日本奸細,在殺人洩密之後,明知道配槍丟失、簽收條遺失的情況下,非但不馬上潛逃,還會跟沒事人一樣,繼續回到衛戍司令部上班,那章懷雨就真是這世上最笨的間諜了。

能潛伏很久,還能在關鍵時刻發揮重大的作用的間諜,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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