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部分(3 / 4)

小說:三棲特種兵 作者:九米

都是賤民。

因此,這個宗教的一個致命矛盾就體現出來——低等人不如動物。

這四個種姓的所有規定,都是為了保證一種秩序,各個種姓的人只有老老實實地呆在這個種姓之內,才能保證這個秩序不被打亂。

基本的原則就是,如果跨種姓婚姻發生,生出的後代,就是雜種,破壞了種姓的純潔,因此,他們就被驅逐出種姓之外。

在這個普遍的情況下,又有例外。

這個例外就是,如果婚姻的男方種姓高,女方的種姓低,那麼後代也能比女方的高一點點;當然比男方的種姓低許多。

如果女方的種姓只比男方的種姓低一個等級,那麼,她的後代經過七次和高等級的男方種姓結婚以後,第八代的子女,就達到了與男方同級的種姓。

相反,如果女方的種姓高,男方的種姓低,那麼後代無一例外地和男方同一個種姓等級。

雖然這種等級森嚴的種姓制度,造成了極大的不平等,但是這種不平等主要體現在職業分工上,而不是用暴力手段滅除低種姓。

古印度的基本法規——《摩奴法典》規定,任何人遇到生命威脅的時候,都有權反抗,這個可以反抗的範圍也包括這些不可接觸的人。

因此,即使是非暴力思想最薄弱的印度教,也是主張非暴力的,對人的生命有基本的尊重。

公元前六七世紀,佛教、耆那教相繼產生,二者的共同特種是沒有神,其次是不殺生。

既然不殺生,也就更加沒有暴力了。

因此,佛教、耆那教二者不僅不殺人,連動物都在不能傷害的範圍之內。

而如果違反這些規條,後果非常嚴重。

這種嚴重後果,不是從現實社會中施加刑罰,而是生命被羈絆不能得到解脫,也不能晉級到更高等的生命。

而這二者都是這兩個宗教的最終追求。

因此,一旦他們付諸暴力,造成傷害,就使得他們的畢生追求歸於無有。

這對於虔誠的信徒來說,是絕對不能承受的後果。

而一絲蘭這個外來的宗教,雖然在印度時間不長,但是在不使用暴力、主張對人善待方面,比前三個宗教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絲蘭的教義在總的原則上,採納《聖經》十誡的要求,其中對人的生命那條規定,就是不要謀殺,也就是不得故意殺人。

非但如此,一絲蘭教絕對沒有印度教哪種等級森嚴的制度,更沒有把人打入賤民階層哪種極端野蠻的做法。

一個特別顯著的例證就是,一絲蘭所到之地,當地的不可接觸者,絕大多數都加入了一絲蘭教,從而有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

麥軻透過對這些宗教的研究和比較,清楚地知道聖雄甘地雖然屬於印度教,他絕對是屬於溫和派、開明派,他可能比別人更多地接受了耆那教和佛教的主張,尤其是非暴力觀點。

而且,麥軻還確定,甘地受到了基督教的影響!記得有一次,他被問到為什麼面對迫害他不反抗時,他說,耶穌教導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當然,麥軻也可以確定,耶穌的教導的本意,不是甘地理解的那個意思。而是教導他的門徒,不要計較個人得失,不要總想為自己伸冤,而是要如同主耶穌那樣,忍受世人的迫害,直到在十字架上被世人釘死。

基督徒不但應該忍受世人的迫害,而且要愛敵人,愛那些自己本來不愛、甚至是仇敵的人,才顯出自己是基督徒,否則。只愛自己喜歡的人。只愛那些也愛自己的人,基督徒就和世人沒有什麼兩樣了。

麥軻有點惋惜穿越的時間不對,沒有遇上聖雄甘地;還好遇上了聖雄的生父老甘地,很快就打定主意。就拿老甘地頂缸了!

於是。麥軻熱情地迎上前來。和老甘地握手,使勁套近乎:“甘地大叔,你好!我是麥軻!我久聞大叔您的大名。如雷貫耳,今日得見,真乃三生有幸!快過來坐!”

麥軻的這一套開場白,順口說了出來,實際他有點時空錯亂,把老甘地當成聖雄甘地了!

尼赫魯見麥軻這樣說,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只當是華漢文化傳統的一部分,也就見怪不怪。

賈無知卻知道,這麥軻對這新來的甘地似乎過於熱情,多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四人又重新坐定,繼續剛才的話題,麥軻簡要重複了三個約盟的構想以後,就笑吟吟地問起甘地對這種姓制度的看法。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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