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必須堅持的工作原則。雖然我是書記,也不能例外。”
史立成對畢恭畢敬地坐在他辦公桌前面的許局長講:他的戶口檔案上記載的他史立成的出生日期,當時是按農曆填報的,九月二十日,如果按公曆計,應是十月十七日。另外,他父親的父親曾經是雲江上游的陵州市的雅巖縣農村的一個小地主,解放前三年就已家境破敗,並於解放前夕乘船逃難來到雲江縣落戶的。因此,史書記要求許局長親自出面,去把派出所頒發的他的戶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作實事求是的更正。與此同時,也應將他本人的戶籍立明是從雅巖縣遷移到雲江縣的,並要求許局長火速親自辦理。同時,說:
“這是我個人的一點小事,務必要求許局長不要隨便聲揚,嚴格要求派出所的戶籍管理員保密。我個人正常的一點私事,不能搞成了縣上的新聞來進行報道。必須堅持紀律,誰違反,誰就下課。我相信許局長的工作能力,人年輕嘛,有前途!”
縣委書記親口誇讚自己,並避開政法委書記親自給自己吩咐辦理他個人的一點小事,這真讓許局長受寵若驚:
“要不,怎麼會親自安排自己去做呢。從他講話中不是已講明瞭,這事辦好,今後,他必將提拔重用自己。說白了,這是史書記在提拔自己之前,對自己進行的一項考察呀,千萬不能錯失了機會呀,無能如何,也要把史書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