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是不抑制土地兼併的,這是因為華夏有足夠多的土地等著失地流民填充,也是因為失地流民同樣是工商業的所需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鄭克臧默許投資土地可以獲得超額利潤。
很快,農政衙門根據鄭克臧的指令對提高全國田賦徵收水平進行了討論並徵詢了各省各府州各縣農政部門的意見………華夏的田賦收取量是在清代田賦收取量的基礎上進行攤丁入畝後得到的,因此實際賦稅壓力是很高的,只是華夏不收取正賦以外的折色、火耗、鼠雀耗等雜賦、攤派等加徵,所以才顯得較明季和清代略低………正是因為原本的賦稅壓力已經很沉重了,地方農政衙門有致一心的共同表示不能再增加百姓的負擔,更有不少的地方主官出於憂國憂民或沽名釣譽等原因連發奏章請求朝廷適當減稅,當然意圖阿附鄭克臧的官員也有,因此整個武成十九年的上半年,華夏朝野因為田賦加徵的問題亂成了一團。
對於朝野的擔心,作為秘書機構的翰林學士院幾名翰林學士向鄭克臧提出一個實施梯級稅率的建議:以戶口內人均耕地在十(夏)畝及以下的,按原有徵收水平徵收田賦;戶內人均耕地在十(夏)畝至五十(夏)畝之間的,超過十(夏)畝的部分按原額定田賦的百分之一百零五徵收田賦;戶內人均耕地在五十(夏)畝至五百(夏)畝之間的,超過五十(夏)畝的部分按原額定田賦的百分之一百零七點五徵收田賦;戶內人均耕地在五百(夏)畝至五千(夏)畝之間的,超過五百(夏)畝的部分按原額定田賦的百分之一百一十徵收田賦;戶內人均耕地在五千(夏)畝以上的,超過五千(夏)畝部分一律按原額定田賦的百分之十二點五徵收田賦;功民、爵民應繳田賦將在扣除其免稅部分後再行計算;另外原來對非自營性土地執行的百分之十五的額外加徵依舊照常執行。
依據這個方案,個人擁有田畝數量越多,繳納稅賦總額越高,不過加徵的幅度並不大,因而對土地投資有一定的抑制,卻不會動搖鄭克臧利用土地兼併實現農業集約化生產的最初目的,理所當然的為鄭克臧鄭克臧所採納。但由於華夏國內最大的田主正是皇室、宗室和權貴,所以新的田賦制度首當其衝的加徵物件就是皇莊,故而農政衙門的新稅制一出**就遭到了內廷經理處的極大反對。然而鄭克臧卻一力支援農政衙門,胳膊拗不過大腿的內廷經理處便聯合部分宗室及權貴,繞開鄭克臧直接向農政衙門施壓。
考慮到土地政策是最容易反覆的,只是迫於鄭克臧的壓力才不得已出**新政的農政衙門並不願意過度刺激內廷和權貴,以免日後遭到清算和反撲。所以在雙方一拍即合的情況下,農政衙門暗中下文給地方,宣佈今後核算戶均耕地、山林、湖塘面積時核算權由縣一級下放到巡檢司一級,這樣一來就在起徵點不變的情況下減少大田主在單個徵收區的土地佔有量,從而降低了田賦的總額,以保證不至過度損害大田主方的利益。
高高在上的鄭克臧並不知道下面已經揹著自己妥協了,或許他知道,但無力阻止利益集團的行動,但不管怎麼說,他將土地收益從超額利潤轉變為正常利潤的行動還是部分成功了,至少經過這麼一番折騰之後,在當時人眼中看來,經營土地是求穩,若想求富還是要經營工商、海貿、金融等高風險高回報的行業。
只是鄭克臧在經濟方面推行的微調是否真正成功還有待時間的檢驗,但在眼下,他倡導的政府機構大改革卻遭到了文官集團的一致反對………在日後看來,國家政府部門進行增減是一件正常的事,經濟環境的改變、精兵簡政的需要、政治分肥的落實等等等等,都可能導致一國政府機構的變化,然而在這個時代看來,鄭克臧動輒更張衙署的行動只能用輕佻來形容………儘管鄭克臧之前也在招討大將軍府和大都督府的框架下設定了不少類似的古怪機構,但那是混亂時代的臨時體制,兩者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由於歷朝歷代鬧得像鄭克臧一樣決策為群臣共同反對的也只有明代正德下令寡婦出嫁、明代的萬曆堅持收取礦稅以及另一個時空中清代雍正實現士紳一體納糧、士紳一體當差等寥寥少數幾宗。所以看不下去的皇后陳纖巧也曾幾番相勸,可明知道根本無法馴服官僚集團、也不想馴服官僚集團的鄭克臧卻在功民會、鄉賢會等制衡官僚集團的力量尚未完全成長起來之前找不到合適的代言人,所以不得不繼續赤膊上陣。
但就算鄭克臧把陽奉陰違的多名內閣大臣、內閣參贊大臣踢到到海外就藩,可繼林維榮出任內閣總理大臣的李滄卻依舊不肯在鄭克臧的詔令上副籤。正當鄭克臧不排除用進一步清洗來執行自己政策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