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一篇回憶文章,《我和林子軒在紐約的那兩年》。
第一百四十章 第一次播音
在這篇文章裡,徐至摩回憶了他和林子軒在紐約的生活。
哥倫比亞大學位於紐約的曼哈頓區,是紐約最為繁華的城區,不僅有金融中心華爾街,還有藝術街區百老匯,其他商業建築更是比比皆是。
可以說,在哥倫比亞大學的留學生很容易陷入那種紙醉金迷的環境中。
林子軒在那段時間到劇院看話劇、看電影、出入娛樂場所,過著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崇尚西方的文化和制度。
在當時或許是一種迷失,但從現在看來,這應當是林子軒文學創作的源泉。
徐至摩認為正是那段時間的生活,讓林子軒深入的瞭解了美國的文化,從而創作出了西方式的小說,也正是在那段時候看了大量的話劇,才能寫出如《日出》這樣的劇本。
百老匯是美國的藝術中心,林子軒在其中吸收了養分,這是他創作的基礎。
所以說,如果沒有在那段時間迷失的林子軒,也就沒有後來在新文學領域大放光彩的林子軒,那是林子軒不可割離的一部分。
當然,在敘述了和林子軒的深厚友誼後,接下來,徐至摩也順便提了一下自己在美國和英國的經歷,以及他結交的那些社會名流。
林子軒看過之後非常滿意,他自己都沒想到還能這麼洗白。
如此一來,那段黑歷史成了他寫作的源動力,是他驕傲的資本。
有學問的人就是不一樣,這一點值得學習。
而且,有幫搖旗吶喊的小弟感覺很不錯,怪不得魯訊和胡拾身邊都有一撥人呢。
一旦有論戰,自己先不出面,讓小弟們衝鋒在前,在緊要關頭,自己再發出致命一擊,這才是做大哥的風範。
林子軒甚至有把新月社做大做強的衝動。
什麼文學研究會,什麼創造社,什麼語絲社,一路碾壓過去,唯我新月,武林稱王。
好吧,這只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