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3 / 4)

小說:明駝千里 作者:冬戀

上,用多大如也握不下去。於志敏卻施用“化實成虛”的功夫,任由他握。哈忽握著逍遙客的手,立即感到是個勁敵,可是對於志敏這邊卻毫無著力之處,直握到手掌變作拳頭,仍覺空空無物,不由得低頭一看,見於志敏的手只有指頭粗細,擠作一團,不禁駭然鬆手道:“你的骨肉往那裡去了?”他這樣冒失一問,直引得逍遙客和張氏兄妹笑了起來。於志敏將掌舉起,笑道:“好好在這裡不是?”哈忽再看的,果見一隻好好的肉掌顯在他的眼前,皮肉都不紅一下。這一來,可把他嚇得驚疑不走,忙鬆開握逍遙客的手,拿回來連連線酬旋,再看個仔細,越發惹得幾人大笑。但是,各人笑的心理又各自不同。惠稚是因見於志敏武學特異,喜悅而笑,惠雍是因於志敏捉弄哈忽驚說失措,而好笑,他這笑當然含有幾分輕視的成分杯內,逍遙客雖暗驚於志敏這種絕藝,但因居然有此人才,保得住華夏聲威,卻是大樂而歡笑。惟有哈撒林赤在哈忽帳下的武士,眼見自己的千戶爵爺被那少年戲耍得無可奈何,只有苦笑份兒。哈忽經這暗中較量,自知輸了人家一籌,但他為人豪爽,也不在意,仍舊握回逍遙客和於志敏的手,呵呵大笑道:“佩服!佩服你們門確是英雄,本來角力、角射、矛斧,也不必比了,但已傳令下去,還是請各位賜個面子!”於志敏見這位哈忽千戶恁地坦率,出大起好感。因知胡人角力一事,出自祖傳,十分精妙,既說要比角力,當然不能雜用別的武藝取勝。想到逍遙客年事太高,縱然他能夠取勝,也不該由他下場與對方相角;惠猿更不方便和人家抱腰抱頸,惠雍雖然適合,但他努力不夠強大,萬一對方來一個力大無比的大漢,輸了一場豈不更加丟臉?惟有自己學過儋州的角力法,據說搪州角力是夫下第一,以巧勝而不以力驗,正好拿來對付塞外這些高頭大馬。當下欣然道:“我得先說一句話。比角力,射箭和矛斧是我提出來的,就由我連比三場,這位老前輩和我的同伴只是舞劍舞鞭給你們看!”惠雅待要爭著比一項,卻教於志敏打個眼色止住。逍遙客明白於志敏的心意,也不做聲只是暗裡擔心他角力一項會輸給對方,但能贏回兩場,也不算失臉。哈忽心想:“這角力與射箭是本族的絕藝,難道這還有什麼詐巧可取?”也就隨口答允。哈忽這一族人過慣了爭勝的生活,一聽鼓聲,全知道要做甚麼。瀚海本是平坦,這時大人、小孩、老的壯的、男的、女的,圍成一個幾層大圓圈,只留一個缺口讓他們的首領相客人走進去。圍場裡安置布一張長桌,長桌後面列有一張椅子,餘下就是一些矮小的登子。千夫長,百夫長和客人坐的椅子,十夫長以下只配坐矮登子或者站著。上千的壯男已是全副戎裝,革盾、弓箭、長矛、大斧、馬刀、腰刀,都閃閃生光。圍場外面是一隊一隊的駿馬,不時迎風長嘶,如臨大敵。於志敏曾經見過朝中的禁衛軍,錦衣衛,西征軍,只有孫鏜的西征軍還像個“軍”的樣子,所以擒曹賊一黨的時候,還可和曹欽手下的賊軍相抗,但和哈忽這彪人馬比起來,已經遜色。至於禁衛軍,錦衣衛,對內則勇,對外則該,更是比不上人家的皮毛。不禁暗歎道:“怪不得瓦刺也光敢將英宗虜去,捭闔一時,只看他小小一個部落,已比我們那些飯桶強多了!”因為他有此感慨,更覺得非找目這個面了,使胡馬不敢窺伺中華,一股浩氣上升,側過檢去,對哈忽道:“天色將晚。請快吩咐為是!”哈忽回望於志敏一眼,只覺這少年兩眼神光迫人,心裡不禁涼了大半,一連說了幾句“當然”,然後揚聲宣佈這場比賽的意義,和比賽的方法。接著就將逍遙客四人姓名、來歷,問他族人介紹。然後著人送上一套角力用的衣服,笑道:“頭一場先比角力,請小英雄先穿這個!”於志教授過那件衣服,只有帶子沒有釦子,怎樣穿法,可不大明白,笑道:“你們這怪衣服,我不會穿,叫個人來幫我穿!”哈忽隨意喚一名衛士替他穿衣,卻暗自得意道:二你連穿衣都不會,還要摔什麼角?”認定這場非勝不可。於志敏將羊皮襖脫下,露出裡一身割鈺扣的勁裝,更顯得神采清逸。當下將全霞、白霓,兩劍交給逍遙客代為保管換上角力裝束,劫見人群攫走出十個穿有角力裝的高大漢子,不向微微一怔。哈忽笑道:“這是敝族角力時一種定規,以連續角勝十人才算做勝,出場的時候,小英雄走進圈裡,面向西,我族裡個人,一個一個向小英雄領教。人先還得說明白,十人之,最弱的先出場,最強的放在後面,要能連勝,確實不幼,小英雄可得當吧!”說罷。哈哈大笑。張惠服氣憤憤道:“十個戰一個,不太欺負人麼?”哈忽搖頭道:“這是祖制,沒法更改。能夠連勝十個才,可當十夫長。”張惠雅道:“你當千夫長,是否能連勝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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