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顯根見人情也送出去了,也不廢話,說道:“狀紙你可帶來了?”
萬華一愣,尷尬的說道:“來的匆忙,還沒寫。”
趙顯根又說道:“那你可曾與族長或鄉老稱訴過。”
萬華又是一愣,這麼大的事情,跟他們說有什麼用?不是應該直接到你們這來報案嗎?於是萬華也只得說道:“還沒有。”
這時候趙顯根看萬華的眼神就有些古怪了,你萬華也算是個人物,怎麼連這麼一點規矩都不懂。
在古代到縣衙報案,可不比後世,那可是有著一套非常複雜的流程,一個不慎便有可能把自己搭進去。
比如說你要打官司報案什麼的,那麼你不能直接到縣衙去,你應該先去找你的里長,族長或者是鄉老,因為他們屬於最基層的執法機構,他們擁有調解和審判你的權力,並且這個權利是得到朝廷認可的。
如果你越過這一級,直接到縣衙去上告,不管你有沒有道理,先打五十大板。“大明律”第三百五十五條明文規定,“越本管官司稱訴者,笞五十。”
這還算是比較好的,到了宣德年間就變成了“越訴得實者,免罪,不實者,發邊衛關口充軍。”
而到了景泰年間以後,就不問虛實了,凡越訴者直接發往邊衛關口充軍。在那個年代發往邊衛關口充軍,那和死在外面就沒有好大區別了。
所以就萬華今天這越級報案,按照大明的法律,那就可以直接拉去充軍了。
萬華見氣氛有些尷尬,於是連忙說道:“狀紙我帶了,我出去拿一下,馬上就回來,請趙老爺稍等。”
說著,萬華便馬不停蹄的跑了出去,不久,又跑回來了,這時候的肩上多了一個布袋。
萬華開啟布袋,將裡面的一個小木箱子拿了出來,遞到了趙顯根面前,說道:“趙老爺,狀紙在此,還請過目。”
趙顯根接過小木箱,只覺手裡一沉,分量著實不輕,然後開啟一看,只見裡面全是大大小小的碎銀子,掂掂分量,足有六七十餘兩,這可不少了,縣衙裡各人都可分潤一二。
趙顯根哈哈一笑,說道:“這狀紙寫的倒是特別,行了,你今天派人把那些屍體送來,別的你就不用管了。”
“如此,那便麻煩趙老爺了,以後趙老爺如果有什麼差遣,萬華定然赴湯蹈火,以報大人。”
說著,萬華行了一禮,然後又說道:“不敢再多打擾,萬華就先告辭了。”
“你去忙吧,我就不送了。”
“不敢勞煩相送。萬華告辭。”
出了縣衙,萬華只覺得神清氣爽,終於可以放手大幹了,現在手裡銀子已經用的差不多了,應該去撈銀子了,要不然拿什麼去辦事啊,正所謂一分錢難倒英雄漢,總不能去搶吧,能讓你搶一次,還能讓你搶十次?
國振,萬強,林豹他們見萬華走了出來,也算是放下了心,相互說了幾句話後,萬華便帶著他們向老鬼幫的堂口走去。
老鬼幫作為縣城第一大幫派,自然那地段是差不了的,最繁華的地盤便是它的,所以他的堂口離縣衙也不遠,也就是兩條街而已,稍微問了下路,沒兩步路就到了。
遠遠的瞧見了老鬼幫的堂口,只見外面是站滿了人,萬華立即下令,要求所有人戒備,雖然老遠就能看到他們的一張笑臉,想來應該是不會起什麼衝突,可是防人之心不可無嘛。
等走近前來,在那門口等的那些人,有七八個人便越眾而出,他們便是孫小毛,李和貴,趙根寶他們,都是些幫派的大當家,能把他們湊起來,也是不容易。
只見孫小毛首先說道:“今日不知虎爺前來,有失遠迎,還望虎爺恕罪。”
李和貴也趕緊說道:“虎爺您來了就好啊,您來了我們就有主心骨了,要不然我們這日子都沒法過啊!”
“就是就是,我們可都等著虎爺來罩著我們啊,虎爺不來,我們睡覺都不踏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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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看著他們,還有他們身後那手下大包小包提著的禮物,心裡不由的好笑,看他們這個熱情的模樣,彷彿是多年不見的好朋友,好兄弟。就看今天他們這樣的表現,又有誰能相信幾天前,大家還是一番你死我活的拼命場面,無語啊。
正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人家都已經擺出了一副認輸妥協的姿態,又何必再去和他們計較呢?說到底,都不過是些烏合之眾而已,何必去與他們不死不休呢。
於是萬華微微一笑,對他們說道:“各位大當家的今日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