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張揚的時代,但是有些張揚未免太追風趨眾了。
每當我閒來無事走入街頭,融入人群,都能看到這麼一群人:小男生頭留“雜草叢生式”的髮型,耳戴古靈精怪的銀飾耳環,眼扣一副闊邊蛤蟆墨鏡,嘴斜叼一支菸,手留怪怪的長指甲。偶爾還跳出幾個是紋身族,露出並不高明的紋身……看上去總覺得像怪胎。突然間,再躥出幾個小女生,如果遇到孫悟空也不能保證他的火眼金睛會犯錯,掄起金箍棒就說,“妖怪哪裡逃?”你看看是什麼德性:迷你裙下露出並未豐滿卻*有餘的大腿,緊身吊帶衣露出不可恭維的肚臍眼,指甲糙如燈草,又用太濃的香水,簡直是“氣味謀殺”,臉麼弄得花花的,披頭散髮裝清純,眼睛實則幼稚卻弄得意亂情迷,邪邪的,直勾勾的。
這些男女們三五成群,因時尚而驕傲,沾沾自喜,彷彿已是引人注目的焦點,說起話來也特別響亮,出口成髒,盡是粗口。這群小年輕們在招眼之處存在著,抽著煙,摟摟抱抱,表現著他們自以為極“酷”的存在。想當年,我在浙大求學時聽在浙江還算有點名氣的李杭育先生談關於時尚的講座,有板有眼的說,這些小年輕們很酷啊,有追求,懂得時尚,看看他們的髮型,多大膽,是他們在表現個性解放的時代。他很羨慕這些人,諸如此云云。我想這個粗俗的小市儈型作家,根本沒有多大情趣,想必當年也就這麼混過來的。
這就是追求時尚?或者跟著流行走?為流行而迎合、為惡俗而陶醉,看到新的東西就眼花繚亂,眼紅亦步亦趨,急著模仿,追風從眾,根本沒有自己的創造性的東西。這些“時尚”追風族一般就是學生、街頭小混混還是教育程度不高的民工子弟。
有的時候追求時尚過於誇張,會變得可笑。在街上不乏會看到幾個在發名片的民工,穿耳環,頭髮也染黃——不是不允許他們追求時尚(從本質而言,我也是打工的,也是龐大民工族中的一員),可惜頭髮疏於打理,看上去像茅草一堆,令人觸目驚心,疑心是西遊記裡某個“山頭大王”;臉麼怎一副酸菜相,灰鼻塵面,還有不知從哪個地攤掏來的衣服,花花綠綠,簡直是馬戲團的小丑裝一樣,令人忍俊不禁,真當是將“流行”和“時尚”狠狠地“惡搞”了一把。還有一些追風少年也加入追求時尚的行列中,看看他們肥大的上裝、肥大的褲子加上肥大的書包穿街走巷,彷彿是被裝進麻袋裡小丑過街。更有甚者,夏日尚未到,便迫不及待地穿一身緊身小一號黑色背心招搖過市之男子,自以為自己有施瓦辛格般肌肉,實則前胸貼後背,怎麼一個雞胸了得?黑色背心上還呈現汗漬之態,著實讓人以為剛從工地上背磚下來。
這難道就是“時尚”?人的價值取向不同。人渴望的生活就是讓自己舒適。所以我認為,簡約就是美麗,就是永遠不會變得時尚。人活著,就是追求自由,讓自己舒適,在社會上有安全感。再則,流行並不說明有生命力,“流行”的生命長度往往只能用“秒”來計算,你是永遠跟不上的。比如說,你是追星族,明星見面會明星籤個名你就欣喜若狂,喜極而泣,而他(她)能夠記得你三秒鐘已經夠不錯。何必至於如此?
流行就是惡俗的通行證。作為一般規律,自古皆然。
現在不妨我舉幾個例子,注意與這些時尚保持距離:
1、穿中筒襪+半截裙(褲):不長不短的中筒襪,把它穿在長裙下倒也無可挑剔,可是把它穿在五分褲、短裙特別是迷你裙下,它的“迷人”之處便顯現出來了——你上竄下跳之際難免就會露出膝蓋上下那截白生生的肉。誠然,如今露肉是時尚,但露得完全不是地方就太不時尚了。
2、低腰褲+高腰*:再美麗再時尚的女人,如果在大街上明目張膽地露出*,其形象也會大打折扣(內衣外穿的麥當娜除外),除非是個暴露狂,那就無法理喻。可是,低腰褲的流行,真使無數美女十年苦功毀於一旦。低腰褲上露出一截*的女人,往往是特別努力追逐時尚卻永遠無法領略時尚的女人。就像她們的穿著,時尚內裡是傳統甚至無知無覺,到了最後,只能落得個“四不象”的結局。
3、染髮+捲髮:如果你疏於打理,幾日後則乾枯如蓬草,加上略帶幾分滄桑的面容相配令人觸目驚心。美麗需花心思經營。何必苦苦跟隨時尚,不妨理個清爽幹練的直短髮,一樣出新出彩。
4、“穿衣小一號”:你繃緊的臀部和手臂如同裹肉粽,將三點式內衣的輪廓勾勒無遺,毫無美感可言,而且影響肢體活動,為扮成休閒模樣裝酷而將鬆散的帆布腰帶一截搭在腰部大有衣冠不整之嫌,“靚”從何而來?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