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2 / 4)

小說:市長秘書 作者:冬戀

魔界,還有心靈莊園,我像一個幽靈在這五個世界中亂竄,痛苦的我找不到歸宿。我大喊楊娜的名字,彷彿只有她的愛能趕走恐怖。我知道客觀的真實已經消失,只有內心的真實才是可靠的。莊子言,泉水乾涸,魚緊緊靠在一起以唾液相互溼潤。這兩年,我的心田早已乾涸,是楊娜用愛在默默地溼潤著我,不然我會在天堂、地獄、魔界,反正不會在凡間,更不會找到心靈的莊園。

第二天,羅文醒來,看見我熟睡在浴缸裡大為不解,“雷哥,你怎麼睡在這裡?”他像什麼也沒發生一樣問道。

“我脖子動不了了。”我裝作什麼也沒發生過。

“怎麼弄的?”羅文明知故問。

“睡落枕了。”我輕描淡寫地說。

我們心知肚明。我痛得實在厲害,只好去了醫院拍片子。醫生說是在頸間盤突出的基礎上,脖筋挫傷,開了一大堆藥。我疼得開不了車,只好在民航大廈又住了一宿,吃了藥又貼了藥。羅文還算殷勤,又端茶又倒水。就這樣我又忍受了他一宿的鼾聲。

早晨,英傑特意來送我們。我隱隱感到英傑的骨子裡不是送羅文,而是送我。我為這種感覺而興奮。這段時間我對異性不感興趣,覺得自己無論在哪方面都很失敗,而征服女性是要靠實力的。我滿腦子都是五月花公司的事,幾乎進入性冷淡狀態。不過,我骨子裡是迷戀女性的,或者說我迷戀的不是女性,而是女性身上無法想象的部分。

告別英傑,我強忍脖子的疼痛,驅車駛向高速公路。一路上我沉默不語,讓羅文感到了一絲恐慌。

40、無地自容(1)

回到東州,我在家休息了兩天。沙威來看我。我告訴了他在濱海發生的事。沙威聽後非常氣憤。

“我一定找這個畜生談談。”沙威氣哼哼地說。

我未置可否。我知道我不可能再用羅文。但是我不想朋友不成,就成敵人,我希望彼此友好地分手。

這兩天《東州日報》登載了黑老大楊四終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訊息,大街小巷都在議論楊四是否該死。楊四一審以故意傷害罪等十幾項罪名被判處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聽說楊四的律師很厲害,提出上訴,揚言掌握了市公安局刑訊逼供的證據,上訴期拖了整整一年。

楊四的案子一審沒在東州審理,是在西州市進行的。開庭那天林大勇在西州市公安局的朋友給他弄了一張旁聽票。林大勇的專業是法律,對聽審這種事特別感興趣,自己特意開車去西州聽了一天。林大勇回來後對我說,楊四當場翻供,法官問為什麼翻供,他說,所有的供詞都是刑訊逼供的結果。

案子終審後,法學界圍繞楊四是否該死進行了激烈的大辯論,權威觀點碰撞直逼尖峰問題,爭論的焦點是“保障人權至上”還是“打擊犯罪至上”。一種觀點認為,楊四案號稱“清江第一涉黑大案”,楊四理應承擔作為“黑老大”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既然證據取得有程式性問題,那麼證據就不能完全採信,就應尊重法律事實,保障楊四作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專家們呼籲應儘快建立刑訊逼供舉證倒置制度。

楊四一案究竟是否刑訊逼供,老百姓不得而知。老百姓也不關心這些問題。老百姓認為,凡是作惡多端的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於是楊四上路了。楊四上法場前很平靜,他抽了兩支菸,喝了一口白酒,讓妻子在他的腳鐐上塞了一元錢後,邁上了通往地獄的囚車。

無論如何死亡對人都是殘酷的,能夠從容面對生死的人無論是善的還是惡的,都不免讓活著的人心底有一絲敬佩。

楊四死後,楊儒斌被罰沒了一千多萬,案子不了了之,他被放出來以後請我吃了一頓飯。

“儒斌,下一步有什麼打算?”我看他精神狀態不好,關切地問。

“在東州做生意沒有安全感,我準備先去加拿大休養一段,靜靜心,然後去上海發展。” 楊儒斌沮喪地說。

我勸他多保重自己。他有些感動。臨別時,他擁抱我還流下了眼淚。

從濱海回來以後,我一直沒理羅文,這讓他有些發毛。沙威戳破了羅文那天晚上的醜態後,他羞愧難當,到我的辦公室要給我跪下。

“羅文,男兒膝下有黃金,跪不得,”我坐在老闆椅裡動情地說,“不過,濱海之事讓我看透了你。既然窗戶紙捅破了,我們索性好好談談。羅文,我們相識是緣分。你從事的是教育事業,這個職業是很神聖的。我以為你是一個心靈潔淨、靈魂高尚的人,我沒有想到在你的骨子裡,是那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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