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很有點激動,以為能發生什麼故事。六十多塊錢的保險套買了兩盒,那個叫什麼婷的藥買了兩盒。
等跟女神見面,女神拿出五十塊錢說謝謝,接過東西就走了。
看著那個決絕的身影,林淺草小聲嘟囔著:“我不要錢……”他連拒絕五十塊錢的機會都沒有。
很多事情會讓人想不明白,如果說他喜歡的是白富美,遭受這樣待遇還可以理解。可根本就是喜歡個矮冬瓜……
痛定思痛的林淺草放棄所有幻想,想著只要有人能看上自己就行,對女人的要求更加降低。
確實有人看上他,一個比他大兩歲的女孩,長的還行,身材也不錯,認識沒多久就發生超友誼關係。
林淺草高興了,以為這是他的一輩子。他一直這樣認為,那個女孩也確實對他很好,吃飯啊,買東西啊,都是相互著來,很有種恩恩愛愛、親親密密的感覺,在所有人眼中,他倆是情侶一對。
倆人處了四年,四年下來,感情還是很好。林淺草努力攢錢買房子,可這傢伙的運氣確實有點問題,就在他付了首付的那一天知道個驚人訊息,女朋友居然跟別人訂婚半年了。
看見沒,不是出軌、不是噼腿,是沒有任何跡象的、在跟林淺草恩愛有加的日子裡,忽然跟別人訂婚達半年之久。那麼,這個女人跟他的未婚夫又是認識多久?而在認識以後,又是如何在兩人之間周旋?尤其是林淺草,倆人經常見面,卻是完全沒發覺到問題。
林淺草找女朋友求證,然後就崩潰了,賣掉房子,拿著所有錢去了京城。在他的想法中,這一輩子都不要再回來幸福裡。
可是不行,父母住在幸福裡,過年總要回來吧?今年不單是過年的問題,還有房子要拆遷,這麼大的事情,你是不是也應該回來商議商議?
所以,儘管很不喜歡幸福裡,林淺草還是要趕回來過年。
林淺草不認識張怕,和幸福裡這些人的關係也就是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