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燦燦媽媽是煩人,得到所謂的治療也就是那麼回事。肯定沒有最好的藥,治病時要住特殊房間。治來治去都不見好,連續幾次住院,這次住院,醫生說可能還有一個月壽命。於是,金燦燦媽媽提出要求,見孩子。
法律不外乎人情,何況死者為大。監獄領導接到這樣的申請,開過簡單會議,同意其要求,剩下的事情就是帶孩子去見媽媽。
如果是以前,張怕沒有收留金燦燦,這個願望九成九不能實現。可現在不但是監獄方面知道張怕收留金燦燦,為了讓煩人安心改造,金燦燦媽媽也是知道孩子在張怕這裡。因為這個關係,每當看到跟張怕有關的訊息,金燦燦媽媽都會特別高興、激動。
可問題是,金燦燦已經忘記父母的存在,她把張怕當成親哥。
當然,在小丫頭的小小心裡,一定會懷疑這件事,為什麼張怕姓張,為什麼自己姓金?也會懷疑自己其實是張怕的女兒?可是劉小美姐姐為什麼什麼都不說?
可問題是,金燦燦已經忘記父母的存在,她把張怕當成親哥。
當然,在小丫頭的小小心裡,一定會懷疑這件事,為什麼張怕姓張,為什麼自己姓金?也會懷疑自己其實是張怕的女兒?可是劉小美姐姐為什麼什麼都不說?
988 又寫了悲傷情節
人在做,天在看。
金燦燦母親涉毒被判重刑,現在卻是重病難治。
接到這樣一個電話,張怕想都不想直接拒絕。
打電話的警察說:“那什麼,其實我知道你是為孩子好,但是,孩子畢竟是人家的,總不能臨死都見不到吧?”
張怕說:“那個人反正要死了,燦燦的未來可是一片美好。”
警察想想說道:“咱能不能想個折中的辦法,你帶孩子來醫院,讓孩子媽媽偷偷看一眼?”
張怕說不行,又說:“電視劇都這麼演,說是偷偷看,從來就沒有成功過的時候,看到之後大人就哭,小孩就要裝傻詢問那個阿姨為什麼哭……無聊不?我家燦燦沒這麼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