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說:“別費勁了,你不幫我,我就不搬,你們怎麼拆?”
“那我們不管,咱們是簽了合同……你是屋主麼?”員工發現不對。
“不是屋主,但這堆東西是我的,你們拆房子時造成損壞算誰的?”張怕說:“幫個忙,我認識車堅,對了,我也曾經是屋主,就是那個有一堆房子的傢伙,你應該聽過。”
“哦。”那人打量下張怕:“你這個吧,得自己跟司機談,我說什麼沒用。”
拆遷工地肯定有運土車,作用是運送建築垃圾。張怕說聲好,往車隊方向跑,隨便喊個人開始談生意,最後以二百五十塊錢搞定這件事,一百五是給司機的,一百是給隊長的。
大車開過來,先搬冰櫃,價值三百元,還是多說的,此外就沒什麼值錢的了,電器大件鼓風機,再有幾個燈泡、電線啥的,此外全是爐子、桌子、炭。
烤肉店肯定不會只有這麼點玩意,比如冰櫃展示櫃不會只有一個,另外還有戶外燒烤的那種帳篷……可惜都不在,說明大虎早對店裡的東西做過挑選,還剩下的玩意確實只能賣給收破爛的。
張怕蒐羅了一堆破爛回去倉庫,去教室喊一嗓子,招唿同學們一起搬……
當天下午,六子、土匪那五個人出來了。
雖說跟他們發生矛盾的那對夫妻被人砍傷,但是沒有證據表明跟六子這些人有關,只能放人。
這件事情的功臣是方寶玉,這傢伙真的搞出個律師事務所,第一單業務就是去派出所撈人。他去了以後直接要求見副所長,不過,領導是你想見就能見的麼?
方寶玉跟接待警察說:“你要是不讓我見到他,我就告你們派出所。”說完拿出張紙,是起訴狀。
警察接過起訴狀看看,再看看方寶玉,說聲等著,轉身出門。
有道是有多大的肩膀擔多大的擔子,小警察就是拿工資吃飯、聽領導命令辦事,在這之前,別說你要告派出所,就是說去轟炸某國大使館,人都不帶搭理你的。
雖然你要告派出所,但是跟我有關係麼?有功勞是領導的,出事情當然也得領導抗,小警察才不會跟你廢話。
去法院告狀,起訴狀是一定要有的,然後是證據,再有個人資料什麼的。可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