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水家嬌女 作者:恐龍王

了許多。

是他,親手將曾經幸福的家庭破壞了!

“老天,還我那個幸福的家!”水無緣頓時老淚縱橫!

只是,連天都不理解他,都在怪罪他;太陽都躲進了烏黑的雲裡,不願見他;那呼嘯而過的風,都不願聽他的懺悔!

一向光年有現身,等閒離別易銷魂,酒筵歌席莫辭頻。

滿目山河空念遠,落花風雨更傷春,不如憐取眼前人。

天灰濛濛的,卻遠不及那對主僕心裡的灰!

“沒錢還想住店,你當老孃是傻子?滾出去!”老闆娘不客氣的往外趕人。

雲衣讓幾近虛脫的小姐靠在自己身上,憤怒的衝著那無情的老闆娘理論:“你怎麼這樣?前幾天不是才給過你幾十兩銀子嗎?”

都是什麼人,有錢時每天笑臉相迎、端茶倒水,唯恐伺候不周全;一聽沒錢了,臉立馬拉長,二話不說就往外趕人,還惡言相向,真是氣煞人也!

老闆娘剔剔指甲,不屑的睥睨小丫鬟一眼,涼涼的說:“你住店、吃、喝、請大夫不要錢啊?送你們去官府已經很仁慈,別不識好歹!”

裝可憐?哼,這樣的人多了去了,要是她每個都同情,早破產了!

雲衣見那人一副“要死也死遠點”的樣子,急得直跺腳:“可是天快黑了,又要下雨,你叫我們去哪啊?”

老闆娘不耐煩的說,轉身進去,不想與不必要的人做過多的糾纏:“那是你們的事!”

雲衣看著小姐虛弱的快站不穩的模樣,急得快哭了,忍不住破口大罵:“你的良心給狗吃了?我們家小姐病的那樣厲害,再淋雨會死的!”

“只要你們給錢,我保證給你們伺候的好好的!”沒錢賺,老闆娘根本沒心情和主僕兩人“聊天”,滿臉笑容的招呼其他客人去了,管哪主僕倆是死是活!良心?哼,良心是拿來餵狗的,有錢才是大爺!

雲衣還想上前與那勢力的人理論一番,卻被自家小姐阻止了:“雲兒,算了,人家是做生意的。咱們走吧!”

水逸仙靠著小丫鬟,努力站立:好累,還拖累了雲兒。若不是雲兒以死相逼,她早就了此殘生了!心都死了,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心死?是的,當她滿懷希望去找曾與她私定終身的男子時,才知道他早已今非昔比。

金榜題名,洞房花燭?!

呵,那樣懂她、愛她,為了不委屈她而去考取一向不屑一顧的功名利祿,信誓旦旦非她不娶的男子都背棄了她,這凡塵還有什麼是值得她留戀的?

“可是小姐,你還在發高燒呢!”雲衣一臉快哭的表情:怎麼就那麼倒黴?孫公子娶了別人,小姐從此一病不起,盤纏又被偷了,能變賣的都變賣的差不多了,如今還被店家趕了出來。眼看天色已晚,又有一場似乎不小的雨要下,該怎麼辦啊?

“雲兒,把這玉蝴蝶賣了吧!”水逸仙取下脖子上的玉蝴蝶交給小丫鬟。方才她就想拿出來,但看那老闆娘勢力的嘴臉,心裡一陣作嘔。但,總要活下去,她怎樣都沒關係,雲兒還小啊!她身上也就這玉蝴蝶和鳳簪了,哥哥不可能回來了,玉蝴蝶於她已經沒有特別的意義了,該是放下的時候了!

雲衣接過玉蝴蝶,毫不遲疑的給小姐戴回去,認真的說:“不,小姐,這是你的護身符,說什麼都不能賣。”

水逸仙沒有多餘的氣力與丫鬟搶奪,卻不死心的勸解:“雲兒,咱們總要有個住的地方!”她死不足惜,可雲兒還年輕啊!

“會有辦法的!”雲衣小小的臉上,淨是堅定:玉蝴蝶不能賣,那是小姐一出生就戴著的護身符,從不曾離開過身,少爺有交代要好好保護,絕不可離身的。少爺不在,她必須代替少爺保護小姐!找到當鋪,就把玉鐲子當了吧,小姐就是她的親人,唯一的親人了!

嘴說不及,豆大的雨點已經砸了下來,只一會的功夫,主僕兩人早已經溼透。雲衣攙扶著自家小姐,踉蹌的在雨中走著,狼狽至極!

水逸仙本就是千金之軀,嬌貴無比,加之早已是病入膏肓,哪經得起這般折騰,終於不支倒地。

“小姐!”雲衣驚得大叫,跪在雨中使勁扶起自家小姐,雖說她會些拳腳功夫,但此時又冷又餓,險些自顧不暇,更遑論要承受另一個人的重量?

“雲兒,這玉蝴蝶你拿著,先去找個住的地方!”水逸仙跌跪在雨中,勉強支起身子,努力睜開眼,透過雨水,固執的看著小丫鬟,為開始沒有沒有堅持便賣玉蝴蝶而後悔,又連累雲兒跟她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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