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2 / 4)

小說:白露歌(下) 作者:換裁判

洩,滿手。

“那是刑部通知我,嶽州刺史將我申調至嶽州當差。”他輕輕抓握著她的發,吻著她的唇,悄聲告訴她:“我本打算辭掉將吏這官職,同你一起,可這是他當初願意幫我的條件。”

白露一怔,瞧著他,才知原來他一早真就這麼想了,想和她一起。

“所以,你不回京了?”

“不回了。”他將手插入她的發,笑看著她,愛戀的道:“我本就不打算再回去。”

“那……我們要搬到嶽州去嗎?”

她那“我們”的用詞,讓他的嘴角,拉得更開。

“不用。”他吻著她溼潤的唇瓣,啞聲說:“我們住在這裡,有案子時,我再過去便行。”

“可以這樣嗎?”她再問。

“當然。”他同她說:“我那是領獎金的捕賊官,若捉了賊便有獎金賞錢,若沒賊可捉,便是閒差,那時便同你一起種田、一起製藥,好不好?”

她望著他的笑臉,也嫣然而笑。

“好。”她說著,把頭枕上了他的肩,輕輕應承,悄悄許諾:“好……”

他黑眸一黯,再次吻上了她的唇,輕喚著她的名。

“白露。”

“嗯?”

她的聲音,那般輕、那樣柔,如雲、似水般,盪漾在他耳裡。

輕擁著那坐在他腿上、窩在他懷裡的小女人,他握住她空出的一隻小手,啞聲開口。

“我好愛你。”

她收緊和他交扣的手,笑著,淚溼他的衣襟。

那一夜,他就這樣抱著她,任她那暖熱的愛意,包圍浸潤。

桌案上,燈火映照著那紙婚書,而她的名,就緊靠在他的名旁,如她的人一般,同他相偎、相依。

屋外,大雪又紛飛。

這一季冬,好冷啊。

可他知,有她,他再不會覺得寂寞。

秋之菊

又是一季秋。

忙了一年,秋來便要收穫。

年初時,他與她成了親、拜了堂,主婚人是主爺,宴請的人不多,只有藥堂裡與附近的村人,那一天,最特別的客人,是嶽州的刺史大人。

理所當然的,他帶了他能幹的長史一起,長史照例幫那悠哉的大人,處理好所有的事情,包括給了她一隻信封,說這是大人給的禮。

她事後開啟來看,那是一紙地契,地主的名,寫的是她。

那塊地,就在洞庭湖畔,那兒有山有水,且在應天堂附近。

這禮太大,她同他說了,要去退。

他愣了一愣,看了一眼,露出好氣又好笑的表情,便只要她將地契收好。

“你退了,他只會搞一塊更大的安你名下。”

“為什麼?”她不解,只問。

“他想你有地在這兒,便不會跑,跑了也會回來瞧瞧,你若會回來,我便也不會走遠。這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她愣看著他,只覺好笑。

原想問,那人是否真是他的兄弟,他們不同姓的呢。可他不想講,必有原因,她也就不多問了,只將那地契為他收好。

後來,她便忘了這事。

成親後,他每月會去嶽州幾天,若逢大案,十天半個月不見人影是正常,有一回,還消失了一整個月。

每趟回來,他偶也會帶傷,那些傷總教她心驚且疼,她從不主動問他,可他自己會講,她知他怕她擔心,才將事情說得有趣又好笑。

她聽了笑著,卻還是在他每回出門時,仍不禁提著心、吊著膽,難以成眠。

她不能替他做什麼,只能將他的衣縫得更紮實些,只能去求了少爺,釀著較不傷肝的藥酒,讓他出門在外時,受了傷,可以止痛。

因為如此,她更珍惜他在的時候。

兩人在一起,總是小別勝新婚,無論她到哪,他總也要跟,牽著她的手,幫著她拿東搬西,時不時趁人不注意,偷她一個吻。那情深的模樣,總是羨煞了旁人,大娘們時不時也要虧他倆一下,她總羞得臉紅,他卻老笑得像個傻瓜。

同他一起的日子,總是過得飛快,不知為何,老覺時間不夠。

春耕時,他若在便會同男人們一起下田;入夏時,他替刺史大人破獲了一窩攔路搶劫的強盜。

春去了,夏去了,然後入了秋。

秋來,就是忙,他同刺史大人告了假,就只在藥堂裡幫著她處理事情,可她還是忙得昏天暗地,幾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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