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小說:清貧樂(手打) 作者:中國必勝

從此以後,只一有空閒,他便唸書給女兒聽。主要是艾定邦此事當作了閒暇時的消遣--教自己的女兒讀書識字,那種滿足感,實乃人生的一大樂事。

誰知道艾芬一歲多時,剛學會說話,除了喊“孃親”“爹爹”之外的第三個詞便是“書書”。並能指著書,認出很多艾定邦教過的字。

這件事更是讓艾定邦心裡徹底沒底起來,誰也不敢告訴,只和陳氏偷偷商量。做人父母地,縱然覺得子兒女再稀奇古怪,那也是自己的兒女啊!最後夫妻倆決定女兒這幾年先由夫妻倆親自教導,過幾年再看。萬一過幾年女兒就和平常地姑娘一樣了呢?

話雖是如此,艾定邦每多教艾芬一分,欣慰感和惋惜感卻也多增添一份。欣慰的是艾芬居然有如此天賦,倘若有名師教導,假以時日,成就定然卓越;惋惜的卻是艾芬縱然有天縱的才情,卻總歸是個女兒身。在這樣一個男性為尊的社會里,又能有幾個能成為花木蘭,穆桂英,甚至是武則天一類的巾幗英雄?想到最後也想不出個所以然,索性不再去想,對此事採取聽之任之的辦法,順其自然發展好了。

艾芬自認為小心翼翼,沒有被人看出問題來。哪裡知道她的異常早就落在了艾定邦夫妻的眼裡,更是不知道艾定邦夫妻已經打定的主意。見艾定邦並沒有什麼“女子無才便是德”這一類的思想,肯認真的教她,她便使勁地抓住一切時機,學習認繁體字。

畢竟在前世艾芬學的都是簡體字。在遇見不認識的字時,雖然能聯合上下文,再結合句子的意思能猜出八層來,可是不還有二層猜不著麼?不如學會了方便。當然還的學習寫好毛筆字,一個人的字就是一個人的臉面啊,不過那是以後的事情,先學會認字比較要緊。

到目前為止,艾芬除了認識了無數個繁體字外,也就只知道自己所在的朝代是大梁罷了。熟悉的歷史從史上著名的“靖康之亂”之後開始錯位,南宋沒有了,取而代之的便是現在的大“梁”朝。現今的大梁王朝從建朝至今,已經過了快二百來年了。大梁朝的皇帝老兒也換到了第五個,稱恆宗,年號元啟。至於別的,還是兩眼一抹黑,一概不知。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太祖皇帝下令嚴禁止女人裹腳,民間如有違背者,皆被處以極刑。所以艾芬才看見府裡的任何女人都是一雙美麗的大腳。

艾芬很感謝這個太祖,她可不認為將好好的一雙腳裹成粽子有什麼好看。

艾芬以她有限的生活範圍推算看來,這個大梁朝,總體來說還算是富庶的。起碼因該是沒有戰爭的--單是看艾府里人的日常行事,便知道日子還算是太平。倘若名不聊生,定然會發生經濟危機,哪裡有那麼多便宜的新鮮的水果,蔬菜,大米可吃?

艾芬想到古時候重農抑商,商人是最被人看不起的。記得中學的時候學過一篇文章叫《范進中舉》,文章裡提到屠夫的女兒嫁給了連飯也吃不起的讀書人范進,那也算是高攀。想起她也是商人之女,豈不是也算是粗鄙的下九流?

其實艾芬心裡很是滿意這樣的身份,多少穿越人夢寐以求的米蟲生活啊,就這樣讓她白白得到了。打定了主意以後一定不去高攀誰,做個再平凡不過的商人之女就好。也不去管他什麼地方,什麼朝代,什麼皇帝。這些統統和她一個平頭百姓沒有什麼關係。就算皇帝輪流做,也不可能明年到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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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想到古時候的皇帝都喜歡征戰,再想起杜甫那幾首著名的“三吏”“三別”,這樣看起來,她的人生豈不是也很沒有保障?為什麼是架空?這就是架空得不好了,不知道未來歷史怎麼演變,沒有辦法提前做躲禍的準備。

艾芬想到後頭實在沒解,卻發現她竟然學起那杞國人杞人憂天起來!管他呢,就算是戰亂抓壯丁,因該也抓不到她一介女流頭上來。再說了,歷史都改道了,誰還知道下面將上演寫什麼……總之,她要做個平凡人過一輩子的平凡生活的願望因該不算難實現。

艾芬打定了主意平凡地過一生,卻發現要做個平常人也不容易。首先日常生活中就需要時時刻刻注意小心說話,謹慎做事,免得露餡兒。再其次還得要扮個小孩子,累得她經常有豁出去當一次妖怪的念頭。當然,最後還是怕死的恐懼戰勝了衝動的念頭,老實規矩地生活。

陳氏見艾定邦一有空便教女兒認字,教了不到一年,艾芬就能背好幾首唐詩。心裡多少生出些要和艾定邦互別苗頭的想法來。可是女兒這麼小如何教得針黹,廚藝,管家呢?

陳氏煞費苦心地想了很多天,決定還是拿出她的看家本領,教艾芬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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